前国安法下香港已无法治,终审法院以不能为港人争取公义,法律是为达致公义,还是沦为当权者的管治工具?图为香港终审法院正义女神像。(图片来源:庞大卫/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12月25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反送中运动期间,港人寄希望于法治,盼法庭成为香港公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惟今年涉反送中案件的抗争者屡屡被重判,证实法治已经彻底沦陷,很多曾经代表公义的法官在中共压力下已放弃原则。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撰文指,国安法下香港已无法治,终审法院以不能为港人争取公义,质问法律是为达致公义,还是沦为当权者的管治工具?
中共要求香港法官先政治后法治
中共计划破坏香港的三权分立,蓄谋已久。早在2008年7月,时任中共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就在访港期间发表“三权合作”论,所谓“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构,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习的说法随即遭到香港大律师公会的反驳,公会发声明指司法机构不是行政机构一部份。
2014年6月,国务院发表《一国两制白皮书》,宣称香港各级法官、司法人员和特首,及主要官员均为“治港者”,而爱国是“基本的政治要求”,要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责任,被指是另类“三权合作论”。
2017年7月,习近平来港参加香港主权移交20周年活动,期间发表演讲指,“不论是行政机构主要官员,还是立法、司法机构负责人,都要有国家观念”,“要善于站在国家的高度来观察和思考问题,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履行自己对国家的责任。”
香港资深传媒人吕秉权曾分析上述讲话,认为习近平要求香港行政、立法和司法的负责人有“国家观念”,即谴责他们没有“国家观念”。深入剖析,所谓“国家观念”即指对中共的忠诚,要求香港行政、立法和司法的负责人以党的利益为优先考量,先政治后法治,政治凌驾于法治,最终令香港失去三权分立的治理架构。
香港司法公义不复存在
香港曾是一个法治社会,人人崇尚法治,包括契约精神和程序公义,并以己之力维护司法独立,政府亦不例外。1999年香港政府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居留权”一案中被终审法院裁判败诉,时任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表示尊重法庭判决,强调法治和司法独立,是香港成功的基石,是繁荣兴旺的支柱;维护法治、保持司法独立,是港府的首要任务。 而21年后,林郑于9月公开表示香港没有三权分立,而是行政主导。反差之大,令人震惊!
反送中爆发后,港人亦寄希望于司法,认为香港司法体系是守护公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惟在一宗宗不公义判决后,才惊觉法治已经沦陷。如裁判官郑纪航,多次重判反送中抗争者。本月8日,一年轻女子被指于去年示威中用雷射笔射向一名警察眼睛一秒,被郑纪航重判入狱七个月;另一名34岁地产经纪仅因为被搜出身上带有48条索带,被重囚五个半月。日前终审法院就《蒙面法》一案宣判政府胜诉,以后参与香港的所有示威集会的人士均不可以遮面。如此例子之多,不胜枚举。可见,司法公义在香港已经不复存在。
三宗标志案件再证法治沦丧
日前流亡海外的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在脸书发表文章,题为《自甘堕落的香港法官》,直指香港司法制度的堕落,港人对法庭失去信心,皆由一众自甘堕落的法官一手造成。许智峯曾以私人名义检控两宗案件,一是去年11月的西湾河警员开枪案,一名交通警以实弹近距离射击一位手无寸铁的学生;二是深水埗出租车司机撞人案,导致一名23岁少女双脚骨折。两单案件皆因政治立场之不同引发,两案的施袭者最终都得以摆脱法律制裁。
许智峯还补充另一案例,前立法会议员陈志全(慢必)在立法会众目睽睽之下被建制派议员郭伟强袭击,其后慢必私人检控郭伟强,案件同样被代表港府利益的律政司无理介入并撤销检控,而上述三宗案件均由西九龙裁判法院的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处理。
许智峯在文章中斥罗德泉裁判官在法庭上,对律政司介入和撤控的案件照单全收,对于律政司给出的粗疏解释,完全没有提出过半点质疑,脸上则流露出 “满意、妥当” 的表情。 许续指,此三宗私人检控被撤均是香港法治沦丧的标志性案件,市民已无法循法律途径寻求公义。
终审法院已失信于港人
香港法院大致分为裁判法院、区域法院、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其他还包括各审查处、家事法庭和死因裁判庭)。终审法院是香港最高的上诉法院,港人通常认为越上级的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越注重道德和人权,反而下级的裁判法院则相对教条。今次终审法院裁定《蒙面法》合宪一案,即港府胜诉,令香港人大失所望。
许智峯认为终审法院完全没有质疑港府一方的供词,无视港府的制度霸凌,完全接纳港府对于反送中运动的偏颇立场,“将警察违法滥暴、警察投诉制度彻底失效等事实完全漠视,更不用说《蒙面法》本身就是激发更多民愤的重要因素”。
判词指“立法会全权控制蒙面法之生效,立法会可修改及废除”,对此许智峯表示,当他还是立法会议员时,曾草拟私人条例草案,要求议决废除《蒙面法》,但在建制派的阻挠下,决议连被列入委员会讨论的机会都没有。目前19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已经全部离任,立法会已经沦为橡皮图章,更不可能有忤逆港府或北京的反对声音。故许认为终审法院的几位法官做出如此不公义的裁决,“若不是趋炎附势,则是严重离地、脱离民众,可怜这已经是香港最高级别的法官的终极判决”。
法庭配合警方滥批搜查令
另外,许智峯指出,在反送中期间,警方多次上门滥捕议员和社运人士,并出示法庭发出的搜查令。而在很多单上门拘捕案中,警方持搜查令旨在进入处所威吓事主及其家人,并无做出搜查。而其他案情轻微的案件,根本不足以发出搜查令,但法庭亦照发不误。
许指曾在四年时间内,用尽立法会议员的权利,并引用《公开资料守则》向法庭查询,“究竟各级法院,各法官批出或拒绝了多少次搜查令予警方?”法庭一直没有给予正面回应,仅表示无备存相关资料,其后许智峯亦撰文公开要求首席大法官马道立责成法庭公开资料,其后又如石沉大海,没有回应,“若不是法庭的自甘堕落,则起码是法官的怠慢失职”。
国安法送法治入坟墓
今年7月,中共全国人大常委绕过香港立法会和港府,把一个港人不接受、未作公众咨询的国安法放入《基本法》附件三并强行立法 ,该法例凌驾一切香港现行法例,特首可以指定法官审理国安法案件,即由行政直接干预司法。换言之,即让港共政权选择其认为“可靠”法官去站在政权校对审案,而非秉公判案。对此,许智峯质疑首席法官马道立为何没有对此提出异议,反发声明指 “法庭的独立性和法治受到 《基本法》 保障”云云。堂堂一个受人仰慕的大法官,竟然为政权背书。
国安法彻底将香港法治送入坟墓。在司法沦陷和国安法之下,港府和警方更加肆无忌惮。在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一案中,警方并无以国安法罪名指控,但就要求指定法官审理案件,原本负责该案的区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劲修也自愿退让,给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负责此案。
许智峯表示,国安法之凌厉,竟然可以令首席法官退让。另外到底有哪些法官是国安法指定法官,至今仍是个谜,许表示,自己曾动用议员权力多次追问,仍无从知晓,“整个司法机构一直没有正视这问题,让这充满阴暗及不确定性的机制继续存在,各级法官欣然接受,然后继续每年在司法年度开幕礼上说法治是香港的基石”。
国安法下的未审先囚
谭得志和黎智英二人的保释申请均被拒,未审先囚。谭得志被以言入罪,由今年9月被拘押候审至今,预计案件将于明年5月开审。黎智英自12月3日被拘押,23日其保释上诉终获批,但许智峯批评香港法官创立了“香港国安法软禁制度”,即下令黎智英在保释期间不准离家,不准接受访问,不准在社交媒体上发文,这些如大陆式的软禁折磨,让香港人震惊不已。
香港普通法制度由来已久,已运作近180年,根据普通法的无罪推定原则,法官未判之前,人人皆视无罪。若非触犯重大罪行如贩毒、强奸、杀人等,通常被告在候审期间皆可获得保释。谭得志和黎智英是香港知名社运人士,二人品德、操守有口皆碑,二人被控已经不公,保释申请不获批,意味着180年的普通法在香港已经失守,法庭更成为配合港府打压社运人士的工具。
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快必)9月6日遭港警国安处人员入屋拘捕,罪名是“发表煽动文字”。图为谭手举标语抗议,意为当局想我噤声,我会更大声。(图片来源:李明/看中国)
2020年12月23日深夜,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中)获准保释,其后被“家居软禁”。(图片来源: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许智峯感叹,这些香港法官可曾有过一丝的思想挣扎,可曾意识到国安法没有过任何人民授权,是北京当局强行订立的镇压工具?他感叹,无任何香港法官为香港的司法独立、公正,对国安法冲击法治而发声,只有烈显伦(前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之流每天为恶法护航,实在可悲!
许智峯重申,香港法治之沦丧,罪魁祸首虽当权者莫属,但让法治急速倒退的,还有各级法官,他们配合警方逮捕民主抗争者,进行不公义审讯,罔顾道德因素,以法律为打压民主声音,却对港府违法、滥权不闻不问,“这些法官在乱世中自甘堕落,背弃专业,有的面对不公义时瑟缩一角,默不作声;有的趋炎附势,成为政权的一份子。若法庭不自觉制衡政府,便等同沦为政府打压自由的工具 ”。他质问那些放弃原则的法官:“法律是为了达致公义,还是为了要达到当权者的管治或政治目标?”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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