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2004年的中國在反腐領域有何進展?肆意蔓延的腐敗的根源何在?廣為爭議的「退贓帳號」等提議是否又是社會期待已久的反腐良策呢?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寇天力就此為您製作了五集特別報導《退贓帳號及中國的反腐敗》。
在當今的中國,談到腐敗,人們也許不會忘記,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發生北京、影響到全國的那場六、四學生民主運動,其初衷之一就是要「打倒官倒、遏制腐敗」。然而,伴隨著那場運動被坦克和槍炮,蘸著學生市民的鮮血畫上了句號,在隨後的十多年裡,腐敗問題不僅沒有得到遏止,反而呈現出層出不窮、愈演愈烈的狀態。
長期從事中國腐敗問題研究的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教授孫雁博士,引用中國民間流傳的一個順口溜,形容了腐敗問題在當今中國社會和官場上的普遍性。
孫雁:當然還是愈來愈嚴重,相對來說,部級以下的比較多,但是中央機關基本還是沒有被腐敗的社會勢力包圍而整個被腐化了。但是我們部級以下,特別是中下層的話,是很嚴重的。用老百姓的一個順口溜來說:要是共產黨把每個幹部都槍斃了呢,過份了一點,但是隔一個槍斃一個,因為腐敗槍斃保證不過份,保證更好。這說法當然有點過份,但充分反應了它的普遍性和嚴重性。
發現一個嚴懲一個 警示作用有限
面對腐敗問題的嚴重性,中國高層領導人也曾多次強調要嚴厲打擊,發現一個,懲處一個。在近年打擊腐敗聲浪中落馬的貪官,則既有中央一級高官,如原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等人;也有地方領導,如原瀋陽市正、副市長慕綏新、馬向東等人。
懲處貪官雖使中國民眾拍手稱快,但它對其他官員的警示作用似乎有限,而例證之一:就是仍然不斷的有貪污腐化的公務員們湧現出來,並真正形成「前腐後繼」。
對此,原貴州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袁紅冰教授分析認為,中國政府其實無法真正做到發現一個嚴懲一個。
袁紅冰:在目前這種體制下,這種普遍的貪污腐敗是一個體制的問題,是一個不受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的後果。所以胡錦濤講說:「有一個貪官,發現一個就處罰一個」,這種說法本身就是違背目前的實際情況。目前的實際情況就是絕大部分的官僚都是貪污的,你怎麼能說發現一個處置一個,而且中國現在有一個最推進的法律叫做「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要是按照這個法律,每個貪官家裡只要一去搜查,肯定是有絕大部分的貪官都會因為這個罪名受到起訴。所以說所謂發現一個就懲治一個,是根本不切實際的漂亮話,它是做不到的。
退贓帳號從法律法理方面受到質疑
2004年,中國許多媒體報導說,中國國家社科規劃「新世紀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對策研究」,課題組已成立五年。這個由湖南省委組織部、省紀委等多家單位聯合組成的課題組建議,全國人大、中央紀委、高法、高檢以及監察部等機關實施反腐敗的「特別行動」。
其具體措施被歸納為「一二三工程」,即「設立一個全國退贓公開帳號,實行兩項特別決定,採取三條配套措施;其核心是對於主動如數退贓者予以免罪。該提案一見諸報端,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立即在社會各界引起極大反響和廣泛討論,而反對的聲音更是鋪天蓋地,並首先集中在退贓帳號方面。袁紅冰教授從整體上評析說--
袁紅冰:他們所以做出這樣一種建議也是出於無可奈何,因為確實現在貪污已經成為普遍的現象,所謂的「無官不貪」並不是一個過份的說法。在這樣的狀態下,他想挽救這整個體制,又不想把所有的貪官都繩之於法,因為如果都繩之於法,整個的官僚體制就不存在了。他又想在一定的意義上稍微抑制這貪污腐敗,因為貪污腐敗再這樣發展下去,不僅影響他們的道德形象,而且直接影響到他們政權本身的穩定性。因此,他就想利用這一種方法解脫絕大部分人,從而使他們能夠更好的、更安心的為維護國家權力私有之福,這是湖南省委從維護他們統治來說,比較切合實際的作法。
袁紅冰教授的觀點從某種意義上說,表達了中國許多法律專業人士的看法。根據「一二三工程」,貪污腐敗分子只要在規定期限內,把贓款主動如數匿名退到全國退贓帳號,那麼無論將來問題是否暴露、問題是否嚴重,一律不受任何懲處。
持反對意見的人對此認為,根據現行法律,犯罪就應受到懲處;退贓帳號的做法,首先無法從中國的法律、法理上找到依據。四川大學法學院刑法教研室主任向朝陽教授說--
向朝陽:因為這退贓帳戶,一個是我們覺得目前它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說退贓帳戶退到國庫就可以免除責任,一個是在法律上沒有這樣的根據,從情治司法罪行上看來,比如說退贓一定要確實有悔悟的情況,對有些人贖罪可能起到一些作用。但對這退贓帳戶到底退了多少贓?他這退贓是不是退完了?沒有什麼客觀的證據來證明,僅憑一個願望說他退了贓了,社會就不追究了。這在法律上缺乏一種普遍性,法律所要求的明確性、真實性、客觀性,缺乏這些基本的判斷標準。基本上要用退贓帳戶來遏制腐敗,這我們表示懷疑。
袁紅冰教授在對中國現行刑法進行分析後也表示--
袁紅冰:湖南省委這決定,表現了對法律的無知,做為一個國家的法律是不可以這樣做的。法律的刑事追溯期限,世界各國現在法律都有一個比較統一的理念,像他這樣只要把錢交回來就不再追究的話,這從法理上是說不過去的。
對退贓帳號的爭論除了其法律、法理依據外,還有就是這種提案一旦實施,是否會使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徹底成為空話,因為如果貪污腐敗者因退贓就可全免其罪責的話,那些犯了其他罪的人是否也有權要求通過某種贖罪的方式免於刑罰呢?除此之外,反對者還擔憂,退贓免罪有可能會成為貪污腐敗分子的一個保護傘,並使那些原本不敢貪污、沒有腐敗的人也壯大膽子、貪污腐敗,因為即使日後被發現,也有退路可走。向朝陽教授說--
向朝陽:我們說你犯了罪就要受到追究,有罪必罰,這是最基本的法律原則。一個犯了罪之後悔悟了,或退贓了就不處罰了,那麼很多人就會繼續去貪,貪完過後他覺得不對,他就退,退了就算了。從另外一方面講,它還可能滋長讓有些人犯罪,這是一套很好的保護傘,是不是?成了貪官污吏到最後的保護手段,所以這不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
面對社會上大量反對的聲音,課題組則認為,鑒於目前腐敗無法遏制、國家財產因腐敗而大量流失,實行退贓帳號可以使一些貪污腐敗分子把贓款退出來,為國家挽回部分經濟損失;因此,即使現行法律沒有這種規定,也可以通過全國人大修改現行法律規定,使退贓帳號方案合法化。
孫雁教授認為,從這個角度考慮,退贓帳號倒可以作為一個短期的應對策略。
孫雁:如果要從原則上來說,當然說不過去,但是要從政策靈活、時效上來說,也不妨可以試驗吧!我想這些錢如果不像這樣退給國家的話,退給國內的話,它也許就外流到外國了,這樣的話對國家社會的損失也就更大。我想老百姓一般有點講絕對的原則,這要廣泛推廣,可能現在還沒有到時機,但是可以先試行一下吧!
然而,通過人大修法來使 「主動退贓、一律免責」的提議合乎法理,不但會使人們質疑中國憲法的神聖性和依法治國的嚴肅性,同時也會使執政者的合法性受到挑戰。
因此,袁紅冰教授認為,人大不會通過這個提議。
袁紅冰:我覺得沒有這個可能性,中共是一個偽善性的政權,它一方面貪污道歉,很多地方官員已經淪落成一個腐敗的權力和骯髒的金錢結合成的黑手黨的構架。但是另一方面它必須要在表面上講什麼「三個代表」,要帶給廣大人民最根本利益,這是為什麼?就是中共只有在一個神聖的招牌之下、神聖的旗子之下,才有可能穩定住它的統治。不過連最笊夾サ鈉熳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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