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死亡案被以民事案處理 家屬指背後有隱情

發表:2007-02-13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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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臺曾報導江蘇連雲港市灌南縣兩名青年在足療室離奇死亡,家人不斷上訪事件。當地政府週一將二人死亡以民事案開庭審理,變相要家屬承認死者死於自殺。旁觀者稱案情 疑點重重,家屬指當局欺騙逼迫背後有隱情。

在灌南縣政府的安排下,孫巾雲和張全歡離奇死亡案,本週一,被分成兩個民事案件審理,被告是案發地點—縣城的來吧足療室。週一上午開庭的死者孫巾雲案件庭審半途中斷,因為死者家屬當庭才發現在由官方起草的起訴書上,原來承認女兒屬於自殺、溺水 死亡是前提,孫巾雲的父親對記者說:

孫父:「縣委和信訪局給我辦的這事情,這起訴書我也不識字,也沒看。今天庭上他們讀給我聽,我說什麼?自殺了?不可能吧!我們怎麼可能和他協調?我們小孩是被打死的,是他殺。後來這個庭就撤了,沒有結果。 」

家屬認為,這次民事訴訟,是官方為了停止他們的上訪行動設下的一個套,有欺騙成分。

一位參加了庭審,暫時不便透露身份的一位江蘇媒體的記者當晚接受本臺的採訪時說,庭審有蹊蹺:

媒體記者:「當事人並不知道怎麼回事,意思就是你承認了自殺會得到相應賠償,定性怎麼定?家屬一定是說不是自殺,這樣庭就開不了,庭要是開下去,你承認自殺了,他也不會賠錢給你,互相有矛盾的問題。」

張全歡的案件也在同一天的下午開庭,死者的父親張祥家當晚告訴記者。官方已經下結論是自殺,並且沒有任何賠償:

張祥家:「宣布自殺,沒有錢補助,我們問他,他說法院下的這個結論,就這個結果。別的沒有什麼結果。」

張家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

年僅18歲的孫巾雲和19歲的張全歡,去年八月中在縣城的來吧足療室離奇死亡,事後灌南縣公安局很快將案件定為跳河自殺。死者出事後第二天家屬去殯儀館看了屍體,據他們敘述孫巾雲全身是傷,右腿斷了,滿嘴是血,身上還有遭蹂躪的痕跡。而張全歡後腦殼破碎,也是全身是傷。

兩家人不相信孩子是自殺,他們不斷上訪各級政府,包括到北京去。當地公安部門對這兩個蒙受喪子之痛的家庭沒有安慰和解釋,反而是多次對他們進行毆打和威脅。

孫巾雲的哥哥孫偉告訴本臺,在海外媒體看見他們網上求助信,報導了事件以後,他們又接到了警告和監控:

孫偉:「那幾天公安局的人派了一個鄉幹部,每天早上下午到我們家轉,看著我們家。也有公安局打電話問是不是有記者找我們,要反映得很仔細。

記者:「會給你們造成壓力麼?」

孫偉:「不會,我們希望事情盡快處理掉,因為這件事壓得全家人都不舒服。」

家屬的不舍不棄得到了很多縣城民眾的同情,有人私下告訴他們,行凶者是縣委領導的子侄,然而,卻至今沒有人走出來作證。張祥家對記者說:

張祥家:「叫他查凶手,他說凶手 沒有,我說凶手在你面前你也不敢抓。殺人的是縣長的侄子。」

記者:「有證據麼?」

張祥家:「天沒亮我們找到證人,說要北京出來查就很多人會作證,北京不來查沒人敢出來作證。」

另一邊,政府正不斷催促兩家火化屍體。

一直跟蹤事件的大陸記者對當地政府處理該案的手法有這樣的分析:

大陸記者:「一個是地方主義,創平安縣之類的!都有關係的。還有這個案件特殊,有老百姓反映,還有我們周圍的人反映這個案件比較大,可能涉及縣委或有關小孩可能涉案,但是我們沒有辦法證實,但這個肯定是疑點,這個案疑點很多。」(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自由亞洲電臺記者丁小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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