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侄奇冤昭雪,正義豈能DIY?(組圖)

作者:賈也 發表:2013-04-01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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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十年洗冤路,一肚辛酸淚----2003年杭州發生一起「強姦致死案」,嫌疑人張輝、張高平二審分別被判死緩和15年徒刑,服刑已近10載。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再審,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兩人無罪。這起案件曾有7次糾錯機會,卻一一被錯失,正義整整遲到了10年。我國刑事司法程序所應有的防錯、糾錯功能,在實踐中往往被削弱。

由張氏叔侄案,再想到河北聶樹斌案,耳邊又有習近平主席「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話縈繞,夢從來不遠,而路卻很遠,很遠!


終獲自由的張氏叔侄與辯護律師在一起(來源:天涯)

十年洗冤錄:正義只能DIY

十年前,當他被法院誤判後,人生發生了重要轉折,懷孕的妻子與他離婚,孩子就沒了。身陷囹圄的他,從此走上自洗冤案的曲折之路:他拒不「認罪」,不接受「改造」,不要求「減刑」,不管多少次被關進「嚴管隊」,不管吃多少苦頭,他永不認罪,因為他始終認為自己是清白的,相信正義終將會到來。這十年來,他潛心研究全國各地的冤案,連警察都說他可以當個偵探了,他熟知十年來全國所有的熱點案例。


叔侄被判刑後,漏網真凶卻仍在犯案(來源:天涯)

在我們這社會,一旦成為犯罪嫌疑人,那就成為警方做成鐵案的對象。這個時候,你必須開始全力自證無罪。這個男人一直沒有放棄洗冤的努力,他的堅毅著實令人感佩:

先是分析2005年杭州吳晶晶案,從殺人地點和作案手法,他認定這是案件真凶勾海峰漏網再殺人。於是,向警方反映要求重審該案,得到的結果卻是調到新疆服刑。看來,有人明顯想把這個案子辦成鐵案。

再是關注2008河南馬廷新案,他找到了常人難以發現的蹊蹺,因為馬廷新案與他和侄子案件的證人竟然是一同人,都是神秘的「袁連芳」。直到這個時候,他的冤案終於找到了一個突破口。

這個過程充滿了偶然與離奇。因為,他竟然在服刑期間,奇蹟般地找出該案的真凶,也找到警方做鐵案的幫凶。如此DIY,不得不堪稱中國司法界的奇聞。

當然,偶然與離奇的並不是這個人的固執——他的固執是有理由的,因為他壓根兒沒犯罪。

3月26日上午,浙江省高院依法對這起並不離奇的「強姦致死案」再審時,他在法庭上出了非常給力的話:「今天你們是法官、檢察官,但你們的子孫不一定是法官、檢察官,如果沒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你們的子孫很可能和我一樣被冤枉,徘徊在死刑的邊緣。

他是誰?他就是張高平。

張高平通過DIY,終於自證了自己的清白。浙江省高院終於撤銷了原審判決,宣告了他和侄子張輝的無罪。副院長庭審後向他倆道歉:「正義雖然遲到,但不會缺席,正義就在眼前,歷史不會重演。」話說得很冠冕堂皇,但是我們必須要問:正義為什麼會遲到?正義不會缺席,那缺席十年的是什麼?不得而知。正義就在眼前,歷史的悲劇難道沒有重演過?從聶樹斌開始,到杜培武、李久明,再到這對叔侄,正義對很多人來說,是何等的奢侈,漫漫洗冤路,訴不盡血與淚!

面對這起並不複雜的冤案,筆者陷入了沉思,若沒有張高平的超乎常人的固執,我們怎麼能相信由警方誘供、法院錯判的冤案,再由他們主動來平反昭雪?想到遲遲未決,懸至18年之久的聶樹斌案,我們發現這樣一個冷酷的事實:即使真凶願意承擔罪責,而我們固執的司法部門依然通過權力掌握著所謂的「正義」!

在中國,所謂的正義只能DIY,靠自己去爭取,而且需要我們超乎尋常的固執去堅持。張高平為自己洗冤如此,唐慧為女兒討公道也是如此!
  
冤案的鑄成:挖坑與推坑

回顧「強姦致死案」始末,其實案情並不複雜,而且物證人證雙證缺失,但是這並不妨礙司法部門將這對純屬無辜的叔侄往死裡推,不餘遺力地將此案鑄成無法推翻鐵案冤獄。

到底是誰在製造冤案?


葫蘆僧亂判葫蘆案(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我覺得有兩隻手在起作用,操縱著,甚至供給著我們這個社會所謂的「正義」。從這個案件來看,這兩隻手實在黑,超級黑,黑到令人背脊發涼,如果是張高平或張輝單獨做案,這兩隻手做點手腳,難度稍小,但要將叔侄倆一起將冤案鑄成鐵案,難度頗大,畢竟要使兩人的供述達成一致,無中生有也要生出個前後呼應。

第一隻手稱之為「挖坑黑手」的,就是辦案機關——公安部門。

按常理而言,公安部門本應秉公執法,尋找證據,緝拿真凶,為法院審判提供充足的證據支撐。但是,一旦這隻人手耍起黑,那就是超級黑了。

這隻黑手,絕對是神來之手,竟能做出貌似「真實」的有罪供述和招認現場的筆錄,其間可以肆意地製造刑訊逼供、指供、誘供,欲加之罪,統統給做實了。這起「強姦致死案」,無論換作誰,面對這隻黑手,縱是百口也難辯。而且,它會不停往你身上抹黑,只要滿意為止。這時,你的反抗便宣布無效,甚至是有害的,因為它的強盜邏輯就是:抗拒從嚴,罪加一等!

這隻黑手,絕對是神通廣大,它能夠安排「獄偵耳目」袁連芳用暴力、威脅等方法逼取了張輝的「認罪」材料,並作為證人出現。面對這隻黑手,你絕對會背脊發涼,它可以跨越重重障礙,把一個犯人從一個看守所調到另一個看守所,「跨省」去製造它需要的所謂的「證據」,製造冤獄,乃至置人於死人,這種「耳目」、「取證人」袁連芳是何等之可怕!但是,最最可怕的是,袁連芳只是傀儡,操縱這個線人,卻是雙黑手。

如今,浙江省高院詳解叔侄強姦致死案,明確地指出辦案不規範、不合法。不過,這隻黑手,到底是哪個人在操縱?--沒有人來承擔罪責!

第二隻手稱之為「推坑黑手」,是審判機關——人民法院。

負責辦案查案的警方或許是僅僅是為了結案,「刻意」做坑,製造冤案。但是,定罪量刑的卻是另一隻敲下法槌的手,這隻手才最具有殺傷力,很容易推人入坑,毀人清白,甚至置人於死地。就案作論案,浙江法院方面許多做法,絕對是推人入坑,不得不讓人罵娘。

首先,被強姦致死的女子指甲裡的DNA物質已排除屬於張高平、張輝叔侄的可能,但終審法院當時卻認為「DNA鑑定結論與本案犯罪事實並無關聯」。

其次,兩被告對於作案時行車路線、停車、拋屍等情況有七處嚴重的供述不一致,但這兩份口供還是被法院認為「細節吻合」,最終還是成為定罪的依據。法院方面如此無視七處不一致,而草率定罪,何止於毀人清白,簡直就已經是草芥人命!

最後,最重要的是,警方沒能從受害人屍體、車廂裡找到作案痕跡的特徵,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因,法院方面應該慎判才是,但這並不妨礙這隻手敲下終審的定槌。

什麼叫疑罪從無,根本沒這個故事:證據不足是不是?沒關係,一隻黑手起作用了,請「袁連芳」隆重登場;證據有漏洞是不是,沒關係,另一隻黑手起作用,反正公檢法一條龍,法槌就敲實了。結案才是硬道理,至於事件真相、社會正義,乃至他人性命,都可以忽略不計。警方負責做坑,法院推人入坑——這似乎成為中國式的司法邏輯,從而我們似乎明白,執法者往扮演著亂法者的角色,這正是中國司法的悲哀!

在筆者看來,中國司法的腐敗,如果僅僅為了所謂的破案率和結案率,製造幾起冤假錯案,那麼中國司法還算個純潔少女,只不過是幼稚了點,難免犯錯。其實,裡面的黑暗,充塞著的權錢交易,已經是我們所無法理解的,簡直淫蕩到了像個娼婦了。記得前幾年,有個律師經人介紹找上我,要幫忙做個網站。酒過三巡,他沾沾自喜地跟我說:我與幾個法官關係很熟絡,刑期可以用金錢掛鉤,一年多少錢云云……我很震驚!由於很膽小,我推掉了這個私活。
  
標本的意義:最期待聶樹斌案破局

這一起奇案冤案,只是中國司法的縮影,人的一生有多少個10年?當然,還有比張氏叔侄案更為悲催,那就是聶樹斌案,生命完全被剝奪,名譽至今難能恢復。稍具細心,我們發現兩案竟然有共通點:從聶樹斌到張氏叔侄,其實都出現了「真凶」,但是司法機關置若罔聞,不主動翻案糾結。而且更重要的是,我們更是洗冤的異常艱難:即使出現了真凶,即使社會要求平反的聲音強烈,依然漫漫洗冤路,昭雪扑朔未定。

正因為司法黑暗,而今張氏叔侄奇蹟般地得以昭雪,恢復了清白自由之身,並且被告知會啟動國家賠償機制,相對其它冤案比如聶樹斌案,無論如何怎麼說,都是一種進步,甚至可以成為一個司法糾錯的標本。關注此案,我想好好談談三個希望。

第一個希望:正式啟動河北聶樹斌案重審。

聶樹斌早在1995年因「強姦婦女致死」,被判處死刑。殊不知10年後,2005年「真凶」出現了,而且主動上訴要承擔自己的罪責,應該說冤案得以昭雪的日子降臨了。可是,正義即使到這個時候也遠未來到,河北高院以案情複雜為由,直至今日拒不認錯。不給聶樹斌平反,因此,正義極有可能將隨著聶樹斌一起,永遠地死去!


廟堂之上、江湖之遠都在期待聶樹斌案破局(網路圖片)

說來有些冷幽默,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曾向最高人民法院討還兒子的清白,誰知得到的答覆卻是:申訴材料已轉至河北高院,聶案的申訴由河北高院負責。對此,著名法學教授賀衛方為此憤慨其荒謬:「偏偏承擔糾錯職能的機構正是當年製造冤案的機構」。彷彿當年方成先生一幅漫畫裡虛構的場景:蒙受屈辱的秦香蓮向包拯告狀,包拯在狀子上大筆一揮——「請陳世美同志查處」!

聶樹斌案成為中國司法的一道難以癒合的傷口,一懸再懸,懸至今日,足有18年之久。正義不僅遲到了,而且永遠缺席著,不能還冤死者以清白,不能家人以安慰……如今要求給聶樹斌平反的呼聲越來越響:在廟堂之上,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葛劍雄在審議「兩高」報告時,提出要求徹查聶樹斌案;處江湖之遠,被案件擱置的幾個家庭也等待著新政的法治讓他們撥雲見日。聶樹斌案的重審與否,幾成衡量國家法治的一桿秤。所以,很多人希望河北高院能夠抓住浙江張氏叔侄冤案昭雪這個契機,能啟動聶樹斌案的重審。

第二個希望:浙江司法系統能進行「自清」。

筆者覺得要把兩件事給做好,給民眾一個交代。第一件事情要追責製造冤獄的相關公職人員,這些人必須揪出來,淨化司法隊伍,不成讓執法者成為亂法者。公檢法的英雄們爭功邀賞有你們,承擔罪責就鴉雀無聲了。執法者更當知法律之尊嚴,你們更應該勇敢地站出來,為自己的瀆職甚至違法行為離開神聖的崗位?這個責任若無人背,那麼正義對人們來說,永遠是一種施舍,還是需要人們DIY。第二件事是徹查「袁連芳」這個神秘人物。他跨省作偽證,為兩起驚世血案作偽證,讓無辜者受害,是製造這兩起冤案的幫凶。如今他雖遭天譴,已中風癱瘓,但是決不能既往不咎,應以作偽證罪起訴,而且必須調查清楚他到底陷害了多少人,還更多人以清白!

第三個希望:制度建設方面能有所亡羊補牢。

一是要堅持「疑罪從無」的底線不能動搖,法院方面不能因為要結案率,不惜製造冤獄,做純粹拿人來頂罪的勾當;二是要進行看守所的改革,看守所應該作為嫌犯羈押的場所,有必要與公安部門偵查做必要的分割,杜絕使用「獄偵耳目」,下套設局,或刑訊逼供、指供、誘供等。
  
結語:習近平「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路確實還很遠,亦即:中國法治依然任重而道遠!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天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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