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唱「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嗎?(圖)

作者:李青城 發表:2019-02-1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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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歌
一首兒歌對當代中國人的價值觀和行為的影響(Pixabay)

【看中國2019年2月14日訊】一,一首兒歌對當代中國人的價值觀和行為的影響

中國大陸的很多人都對這首歌「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很熟悉。從一上幼兒園,老師就教孩子們唱這首歌。人們似乎從來沒有質疑過為什麼要教三歲大的孩子們學這首歌,有人以為按照黨的教育,要做共產主義的接班人,就要具備高尚的共產主義情操,「把錢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拾金不昧是共產黨提倡的大公無私的表現。結果真的是這樣嗎?

在這首歌的教育下,有多少中國孩子走路時習慣性的滿地找錢?只要看到錢,哪怕只有一分,馬上就會撿起來,或緊緊攥在自己的小手裡,或揣進自己的口袋,先是自我安慰說要找警察叔叔,之後路上沒有警察,就心安理得地把錢留在了自己的零花錢裡。即使真能遇到警察,「叔叔拿過錢,對我把頭點,我高興的說了聲‘叔叔再見!’」之後呢,「叔叔」又是怎麼處理這來歷不明、也沒有收取記錄的錢的?

幾十年中,唱著這些歌長大的一代代中國人做了父母,這樣的父母再教育孩子時,如果發現自己的孩子看到錢沒有撿,會教訓孩子怎麼那麼傻,以後看到錢一定要撿,等等。

二,中華傳統文化中對失物如何對待

看看中國古代的萌學,《三字經》中講:「融四歲,能讓梨。」教孩子們在個人利益上要謙讓,能夠把自己的東西分享給別人。《弟子規》中講:「物雖小,勿私藏。苟私藏,親心傷。」教育孩子不要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哪怕是最小的東西俱為己有,否則父母會傷心。

這件東西到底是不是沒有主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它不是你的你就不該拿。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成長起來,宋朝大文學家蘇軾就會在《赤壁賦》中講到:「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如果不是自己擁有,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管是有主人的還是被主人遺失的,哪怕是一分錢,都不要去碰。

古代國富民豐的時候,往往是人們的道德素質最高的時候。對這樣的盛世的歷史記錄,往往是「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可見品行端正的人是不會去撿地上的錢的,撿沒有主人的錢,看見別人家沒有關門進去拿東西,和偷竊行為一樣,都是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俱為己有。

三,具有傳統價值觀的人在中共建政前後的不同境遇

那中共建政前的中國人如果遇到地上有大筆的錢怎麼辦呢?民國時在河北,有一位劉先生,家境貧寒。民國初年,他在路上發現一個大包裹,打開一看裡面是一堆金子。這位小夥子就坐在原地不走,看著包裹以免被別人拿走,一直等到失主回來找包裹。失主非常感激,贊助小夥子上學。他後來成為了唐山開灤煤礦的高級工程師,是民國時期中國少有的技術人才。

共產黨建政後,因為他的學識被打成走資派。他一家受盡迫害,子女也被剝奪上大學的資格,全都回唐山插隊。在唐山大地震中,他的二兒子和小女兒遇難,大女兒劉桂錦被砸傷腰椎。妻子遭受失去子女的打擊,丈夫被迫害的痛苦,因為常年在艱苦的環境下生活而積勞成疾。

可見在正常的社會中,拿走不屬於自己的財物,是應該受到指責的令父母丟臉的行為。守著別人的財物等失主是應該受到嘉獎的行為。

而共產黨顛覆了這個價值觀,不撿錢成了傻子的錯誤行為,撿到東西要麼自己留下,要麼交」公」。但這個」公」是誰?其實就是」共」–共產黨的代名詞。這些東西要麼被共產黨的政府人員私吞,要麼變成黨產來迫害人民。

四,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受害的是自己

現在的中國人可能不明白這個價值觀改變了,對自己有什麼影響,反正自己能得到錢,又不是自己偷的搶的,在地上如果沒有人要,也就埋進泥裡了,何苦不把這些地上的錢從新帶入商品市場的資金流呢?其實那是非常危險的。

裡有一個故事」金麒麟」。一位書生攜妻子郊遊,發現路旁有一支金麒麟。妻子勸他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拿,他卻以」這麼精美貴重的東西埋沒土裡太可惜」為由,偷偷撿回家。原來本地富戶被盜,金麒麟是贓物之一。官府懸賞捉拿盜賊,有人貪圖賞金把書生舉報,官府破案心切就拿書生頂罪,書生過堂時不認罪就被用了刑。幸而高僧濟公念在他妻子心地純正,施法相救,使真凶被捕,書生的冤獄才得以解脫。書生經此一劫才明白自己撿金麒麟的理由完全是藉口,掩蓋了他貪圖不義之財的心,給自己和妻子帶來了痛苦。

文藝作品來源於生活。這個故事既是一個真實的民間傳說,也是生活中很多類似事情的寫照。

更深一步看,中國古人敬天敬地,相信另外空間的存在,認為舉頭三尺有神明。這些事在中共統治下都被說成是「封建迷信」,沒有人敢提了。但是在臺灣,這些傳統文化還被保留著。在2015年6月23日的東森電視臺的《關鍵時刻》節目中,討論的話題是「鬼新娘」。節目中引訴了多個在臺灣發生的實例,告觀眾們地上的錢千萬不能撿!

在當地習俗中,有些未嫁的女子夭折了,家人為了讓她們的靈魂有供養,不至於成為孤魂野鬼,就把一大筆錢和女子的遺物放在一個紅包中,擺在地上,等著男人來撿。誰拿走這些錢,就等於接受了一筆嫁妝,那女子的遺物就相當於結婚的信物。以後這女子的陰魂就可以住進男子的家中,享受正妻的地位,而男子娶的陽間新娘,只能是妾了。人鬼同住一室,時間長了鬼魂的陰性場對主人的健康肯定不利。

這樣的事其實在大陸民間也多有出現。比如有人總在家門外撿到錢,從一塊錢開始,數額越來越大,當事人的貪心就被逐漸地激發起來,最終撿一筆大錢而斃命,其實是有不得好死的陰魂在給自己找替身,等等。因為大陸對媒體的控制,這些事基本不會被報導。但在民間還是在流傳。

邪不壓正,如果自己心中沒有貪念,這些壞事也就找不上自己。切不可再聽共產黨的話去撿路邊的錢。如果錢物有身份證件等能夠確定失主身份,那麼可以報告給警察局。如果無法確認失主,那麼為了自己與家人的安全,不要說一分錢,一個大錢包也不要撿。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看中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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