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立惡法的人 哪一個能得善終?(圖)

作者:余少鐳 發表:2019-07-07 08:30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這些立惡法的人哪一個能得善終?
那些立惡法的人,哪一個能得善終?(示意圖/pixabay)

【看中國2019年7月7日訊】亂丟垃圾,在三千多年前的殷商時期,也是要被判刑的:

殷之法,刑棄灰於街者

判什麼刑?剁手。

這可不是現在的網路用語,是真的砍掉手臂。

這樣的嚴刑峻法,後世也有人為之辯護,說商王朝統治者有超前的環保意識,因為亂丟垃圾會污染環境,商朝人民思想落後,非用重刑不可。

實在想不通,三千多年前,煮飯也好,煮人頭也好(那時候是家常便飯),百分百用柴火的時代,商朝的統治者,居然會想到垃圾會污染環境。

你咋不說女媧補天是因為臭氧層破了個大洞呢?

也有人從農業和畜牧業角度開腦洞,說「灰」就是草木灰,灰化肥會發揮,直接能提升商朝的GDP,所以必須統一管理,變廢為寶,浪費就是犯罪。另一說,馬怕草木灰,特別是剛出爐的,溫度太高,會燙傷馬蹄,甚至害死馬寶寶,削弱商朝的軍事力量,所以非重刑不可。

照這麼說,武王伐紂,根本不用搞那麼大陣仗,神神鬼鬼咋咋呼呼的,讓姜子牙撒豆成灰就可以了嘛,絕對比海帶陣管用。

現代的專家們,真是替古代的統治者操碎了心。還不如兩千多年前、戰國晚期的法家韓非子,他在自媒體中如是說:

殷之法,刑棄灰於街者。子貢以為重,問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棄灰於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則鬥,斗必三族相殘也;此殘三族之道也,雖刑之可也。且夫重刑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其所易而無離其所惡,此治之道。」——韓非子《內儲說上》

孔子的學生子貢,認為商朝整治亂扔垃圾的刑法太重了,就去問孔子,老師您怎麼看?孔子說:「這是治理百姓的好辦法啊!灰灑在街道上,必然會塵土飛揚,亂打人臉,被打臉的必然會怒,怒了就會開撕,一開撕,必然會導致家族之間大亂鬥,國家就亂了。所以,嚴加處罰是應該的。再說了,重刑肯定是百姓所厭惡的;但是,不亂倒垃圾,卻是百姓容易做到的。讓百姓認識到,做些力所能及的,就能避免遭受厭惡的刑罰,何樂而不為?這就是治國良方。」

完全沒毛病,是不是?

但是,先別急著「彈冠相慶」,這一段孔門師生對話,除了韓非子自己的公號,從未在任何跟孔子有關的平臺中出現過。從內容來看,也跟孔子一直推崇的「仁政」互相打臉,所以後世史家都認為,這是韓非子自己惡意編造的(就像我造成語的反,總是瞎編經典)。

法家為了證明嚴刑峻法的正確性和必要性,無所不用其極,這也不是孤例。韓非子的用意,你懂的——看,連儒家的聖人都說「刑棄灰」有利於國家大治,你們還嘰嘰歪歪什麼。

反正那時候搜索全靠翻竹,是重體力活,他說這是孔子說的,誰能證明不是?

可惜,法家騙得了一時,騙不了永世。首先,迄今為止,沒有任何文獻或考古證明,殷商時真有「刑棄灰於街者」的刑罰,現在能看到的最早的相關記載,就是韓非子的自媒體。

那麼,中國古代就沒有「刑棄灰」的實錘嗎?有,但它既不是商法,也不是周法,而是「百代都行」的秦法,其立法者,正是韓非子的法家前輩,在秦國實行變法的商鞅。

據《史記·李斯列傳》載,李斯在吹捧秦二世的奏書中說:

故韓子曰:「慈母有敗子而嚴家無格虜」者,何也?則能罰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棄灰於道者。夫棄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罰也。彼唯明主為能深督輕罪。夫罪輕且督深,而況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李斯引用了他師兄韓非子的話說,慈母多敗兒,嚴主無強僕,為什麼?就是重刑罰的結果。所以商鞅的新法規定,在路上亂扔垃圾的要判刑。亂扔垃圾本來是小過錯,判刑就是重罰,只有英明的君主,才能輕罪重罰。因為,犯了輕罪都被重罰,還有誰敢犯重罪呢?所以百姓都乖乖聽話。

看到沒有,這就是法家的強大邏輯。商鞅正是這麼想,也是這麼干的。所以後世很多史家都認為,「刑棄灰」是從商鞅才開始的,包括顧頡剛,他是這麼說的:「然則商君之事傳至三晉,訛商為殷,因偽商君之法為殷之法,將歷史事實提前了千餘年,而韓非後復飾為孔子、子貢問答之言以證成之。」

商鞅原來叫公孫鞅、衛鞅,在秦變法成功之後被秦孝公封為「商君」,商君「刑棄灰」,傳著傳著,被誤認為「殷商」的商,韓非子為了圓謊,就編造了孔子和子貢的問答作為佐證。

個人傾向於相信顧頡剛先生的說法。因為商鞅的變法,除了「刑棄灰」這樣的惡法,還有更變態的,比如,強迫分家。其《分異令》規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就是一戶家族有兩個以上兒子的,如果兒子長大了不分家,所有的賦稅都要加倍。

本來,一個大家庭其樂融融,分不分家,應該是百姓的自由,為什麼要立法強制?

因為,新法的分田、徵稅、征勞役,都以戶為單位,戶數越多,國家的財政收入越高。

現在你知道,「垃圾兒女要分家」的標語是怎麼來的吧?所謂「百代皆行秦政法」,不是說著玩的。

商鞅的惡法還有一條更令人髮指的,就是什伍連坐法:「令民為什伍,而相收司連坐。」

什伍,即戶籍與軍隊編製,百姓五戶編為一伍,二伍編為一什;軍隊中,五個士兵編為一伍,二伍編為一什(隊伍一詞就是這麼來的)。一個百姓犯罪,十戶人家受株連;一個士兵犯軍法,也是十個士兵受株連。

《商君書·禁使篇》中還規定,「夫妻交友不能相為棄惡蓋非,而不害於親,民人不能相為隱」。最親密的夫妻和朋友之間,也不能互相包庇,發現違法事件,一定要向政府檢舉揭發。

如果不舉報呢?「不告姦者腰斬,告姦者與斬敵同賞,匿姦者與降敵同罰。」知情不報,要被一刀砍成兩段;舉報的,跟斬首敵人首級同等獎賞,包庇罪犯的,跟投敵同等處罰,當然也是死罪。

孔子曾說過:「親親相隱,直在其中矣。」就是親人之間互相包庇,這是從人倫、親情出發的表現,是可以被理解,甚至可以說是應該推崇的價值觀的。但到了法家這裡,親情不是法外之地,大義滅親才是黑心價值觀。

是不是有點眼熟?

有人喜歡用變法成功讓秦國強大、為後來嬴政掃滅六國打下厚實基礎來證明商鞅的偉大。確實,商鞅在復興秦國方面功不可沒,但是,只要不是選擇性失明,就應該看到,那麼強大的秦帝國,只傳二世就玩完了。這是為什麼?

一句話:成也惡法,敗也惡法。

因為惡法,「天下苦秦久矣」,所以陳勝吳廣走投無路揭竿而起,一呼百應,強大的秦朝,沒幾年就土崩瓦解了,真應了那句話:一切帝國主義都是紙老虎。秦始皇的後代,沒一下有好下場:秦二世死於「忠心耿耿」的趙高之手,子嬰被項羽殘殺。

江山萬代?做你的春秋大夢吧。

那麼,那些設立惡法、推行惡法,鼓吹惡法的法家們呢?

商鞅,因為樹敵過多,支持他變法的秦孝公一死,秦惠王上位,政敵就告他謀反。秦惠王要抓商鞅,商鞅出逃,路上想開房,沒有酒店敢接待,因為,「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史記·商君列傳》)。按商君的新法,來開房的如果沒有身份證,酒店從業者也要被連坐。最後商鞅被抓住,受極刑——五馬分屍而死。

韓非子,因為太有能耐,他師弟李斯怕秦始皇會重用他,於是就陷害他,最後被迫服毒自殺。

李斯,鬥不過更狠的趙高,被迫承認謀反,被腰斬於咸陽,株連三族。

趙高呢?權傾一世,最後也被新主子誘殺。

你看這些立惡法的人,哪一個能得善終?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現代聊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