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在共產中國的最初啼鳴,是在1957年響起的。
1957年,在毛澤東反覆承諾 「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的大鳴大放中,一批沉默鬱悶了多年的中國知識份子--老年的、中年的、青年的--終於破土而出,發出了自己的自由之聲。
在這次百鳥哀鳴的自由交響中,有一首最悲壯、最堅韌、最動人、最決絕的「天鵝之歌」,是由北京大學的一位女學生唱出來的。她就是林昭--中國的聖女。
這是在中國極權主義牢籠裡衝天迸出出來的「天鵝之歌」,是中國本土自行生長出來的自由之果。
林昭,蘇州人。1954年以江蘇省第一名成績考入北京大學中文系新聞專業。她才華出眾,受到游國恩教授的賞識。參加北大詩社,任《北大詩刊》編輯。後又擔任北大《紅樓》詩刊編委,是一位北大校園內公認的才女。
1957年,北大發生五. 一九學生民主運動,。一批學生隨即面臨迫害。當此之時,為抗議當局誘人發言,又陷人於罪的卑劣手段,林昭毅然參加了一個辯論會,當回答黑暗中不具名的發問:「你是誰」時,林昭錚錚而言:「我是林昭。雙木三十六之林,刀在口上之日的昭。」稍停,又說:「告訴你,刀在口上也好,刀在頭上也好,今天既然來了,也就沒有那麼多功夫去考慮那麼多的事!你是誰?還有你們是誰,怎麼也不敢報報你的家門?」這樣一種咄咄逼人的氣勢,來自對於真理和捍衛真理的信念。在反右大劫過後,大多數人檢討認錯,巴望盡早解脫。而聖女林昭,卻拒不認錯,「一意孤行」,我行我素。
1957年秋,林昭與譚天榮張元勛等北大優秀學生一起被打成右派份子。林昭吞服大量安眠藥自殺抗議,被同學發現,搶救過來。
1960年林昭以陰謀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罪被捕;1962年保外就醫,同年再次以擴充反革命罪收監,判刑20年。其父於她第二次被捕後一月仰藥自盡。
在38年前的1968年4月29日,文革中的一個沉沉暗夜,林昭以「現行反革命」罪被秘密槍殺。5月1日,公安人員到林昭家收取了五分錢的子彈費。之後,其母精神崩潰,幾年後也自殺了。
研讀林昭的作品,細考林昭的言行,其實,她的精神演變的脈絡是很清晰的:她本來是一位左傾理想主義青年,經歷五七之變,被毛氏卑劣陰謀所震撼,遂走上對中共體制懷疑之道。在煉獄的煎熬中,她苦思苦索,升華出了卓然芳華的自由思想,皈依了以身殉道的基督精神,獲得了神聖性的精神救贖。
二、
林昭在長詩《普洛米修士受難的一日》寫道:
……
燃燒,火啊,燃燒在這
漫漫的長夜,
衝破這黑暗的如死的寧靜,
向人們預告那燦爛的黎明,
而當真正的黎明終於來到,
人類在自由的晨光中歡騰。
……
還能忍受嗎?這些黑暗的
可恥的年代,結束它們,
不懼怕阿西娜的戰甲
不迷信阿波羅的威靈,
更不聽宙斯的教訓或恫嚇,
他們一個都不會留存。
這些滾燙灼人的詩句,直指毛澤東獨裁專制的黑暗王國,點燃了一燭卓然艷麗的自由之火,閃爍著一種人性甚至神性的焰輝。
在寫作長詩的1960年,林昭正保外就醫。那是中國大地飢荒蔓延,餓殍遍野之時。在甘肅農村勞改的一批右派學生和個別有良知的地方官員希望喚醒社會良知,救民於水火。蘭州大學歷史系右派學生張春元提出創辦刊物,傳播思想。物理系研究生顧雁、徐誠表示贊成。他們與在上海的林昭取得聯繫,決定合作編輯一種雜誌,取名《星火》。張春元等人湊錢買了一部油印機,油印了首期《星火》,其中就有林昭的這首長詩《普羅米修斯受難的一日》。
1961年入獄後,林昭一直寫作思想日記。在獄中,她遇到一位虔誠的基督徒俞以勒,她是因為因信仰問題而入獄的,一度她們被拘禁在同一室。據俞以勒講:「管理人員認為一個偏激的反革命和一個入魔的基督徒是沒有共同語言的。事實恰好相反,我們成了好朋友。當時呢,還約好用密碼通消息,用敲擊和停頓代表英文字母。不久呢,當局將我們分開。幾個月以後呢,又巧遇在鄰室。密碼就用上了。」俞以勒特別強調,林昭寫血書,一度紙筆都給沒收以後,她就更多地寫血書,用牙刷柄在水門汀上磨尖以後刺破血管,用血寫在白色的被單上。俞以勒講:「林昭很勇敢,但是情況每況愈下。我不知道林昭什麼時候在獄中信主的。但是她在給《人民日報》編輯部信、跟日記中都寫了『主歷』。而且我在抄寫她的信的時候,她經常提到『我的路線,上帝僕人的路線,基督政治的路線』,還有『基督親兵』,還有『作為一個基督徒』等等……」。這段經歷,是林昭的一個精神轉捩點。
1962年初,林昭以保外就醫出獄,回到蘇州家中休養。出獄那天,林昭固步決絕,抱著桌子腳不肯回家,對前來迎接的母親和妹妹說:「他們還要把我抓進來的,放我是多此一舉。」 在保外就醫期間,她曾講了一些獄中情況包括反銬一百八十天等慘酷非人道的待遇,家人不忍心聽下去,她語重心長地說:「你們會後悔的,喪失了一個機會瞭解二十世紀最殘酷的制度」。
在保外期的1962年7月,林昭致信北大校長陸平,呼籲效仿蔡元培校長,主持公義,營救被迫害的學生。在信中她自稱是右派群體的一份子,對反右鬥爭宣稱「要以最後一息獻給戰鬥」,並譴責政府鎮壓反革命。她說「極權政治本身的殘暴骯髒和不義使一切反抗它的人成為正義而光榮的戰士。」
在獄中她先後三次給《人民日報》上書、寫血書、絕食抗議,
1962年9月,在蘇州與右派份子黃政、朱泓等人商量並起草了「中國自由青年戰鬥同盟」的綱領和章程。是月,在上海市淮海中路與無國籍僑民阿諾聯繫,要求阿諾將《我們是無罪的》、《給北大校長陸平的信》等帶到海外發表。
1962年12月,林昭再次被捕。在獄中,她曾寫《絕食書》云:「一息尚存,此生寧願坐穿牢底,決不稍負初願,稍改初志。」後來她又吞食藥皂自殺,未遂。她的紙筆被獄方收繳後,無法書寫,此後一直用血書寫。她以玻璃片割破左腕血管自殺未遂,是日起又絕食10日。
1964年12月,林昭第一次給《人民日報》寫信反映案情並表達政治見解,血書。無回音。1965年1月底,林昭遭到獄卒施暴。
1965年2月,第二次給《人民日報》寫信反映案情並表達政治見解,血書。無回音。此信附有一封呼籲書,要求轉給正在給非洲人效力的日本律師長野同治和智利記者羅哈斯,希望引起國際正義力量對自己的事業和案情的關注。
所有這一切努力,在那個黑暗王朝中,如石沉大海,悄然無息。
而那最後的掐滅自由火種的魔掌,已經步步逼近了我們的自由聖女--林昭。
三、
1965年3月6日,林昭向獄方交上血寫的絕食書,獄方鼻飼流質,直到5月31日,絕食共80天,此間她天天寫血書。
1965年3月中旬,她血書「有事要求立即提審,後來又開始血書《告人類》。
1965年3月---5月,足足一個半月,林昭沒有張口說話。
1965年5月31日,再次開庭審判,林昭被判有期徒刑20年。次日,林昭刺破手指,用鮮血寫作《判決後的申明》,「……這是一個可恥的判決,但我驕傲地聽取了它!這是敵人對於我個人戰鬥行為的一種估價,我為之由衷地感到戰鬥者的自豪!……我應該作得更多,以符合你們的估價!除此以外,這所謂的判決與我可謂毫無意義!我蔑視它!看著吧!歷史法庭的正式判決很快即將昭告於後世!你們這些極權統治者和詐偽的姦佞--歹徒、惡賴、竊國盜和殃民賊將不僅是真正的被告更是公訴的罪人!公義必勝!自由萬歲!林昭 主歷 一九六五年六月一日」。
1965年7月-12月,第三次給《人民日報》寫信申訴案情並陳述政治思想,重點批評「階級鬥爭」學說(戲稱為樓梯上打架的理論)和極權統治,呼籲人權、民主、和平、正義,長達10萬字。
林昭在獄中高呼口號,獄方指她「煽動在押犯人暴動」,她還寫了《思想日記》、《牢獄之花》一百多篇、《提籃橋的黎明》和給母親的信等等。其所受的非人待遇罄竹難書,令人髮指。有關她的項目的材料當局封存了整整一房間。她的檔案包括她的作品至少有四大箱,據說是屬於要封存五十年的絕密。
1966年5月6日,剛剛刑滿釋放仍在監督勞動的林昭摯友和同學張元勛,偷偷來到上海,以男朋友身份偕同林昭母親許憲民到上海提籃橋監獄看望林昭。這可能是她唯一一次得到同仁的看望。當時的林昭,衣衫破舊,長發披肩,她的頭上頂著一方白布,上面用鮮血塗抹成一個手掌大的「冤」字!特別引人注目。林昭對張元勛說:「我隨時都會被殺,相信歷史總會有一天人們會說到今天的苦難!希望你把今天的苦難告訴未來的人們!並希望你把我的文稿、信件蒐集整理成三個專集:詩歌集題名《自由頌》、散文集題名《過去的生活》、書信集題名《情書一束》。」又說:「媽媽年邁無能,妹妹弟弟不能獨立,還望多多關懷、體恤與扶掖。」
1967年5月1日,正在監督勞動的張元勛再一次偷偷來到上海,偕同許憲民來到提籃橋監獄要求探望林昭。傳達室告曰:「監獄已經軍管,一切接見停止。」
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由20年有期徒刑改判為死刑的判決書,當即血書「歷史將宣告我無罪!」當天林昭即被秘密處決。其時她還不滿36歲,尚是一位未婚青年。
林昭其人其言其行,嘎嘎獨造,卓絕超然,的確不同凡響。她的犧牲,使億萬中國頭顱失去了重量。
她的精神歷程,昭示了中國自由精神的復興。她以普洛米修斯式的受難,拯救了青年中國的靈魂,預示了毛氏王國的必然覆滅。正如她在《普洛米修斯受難的一日》最後所描繪的:
人啊,眾神將要毀滅而你們
大地的主人,卻將驕傲地永生,
那一天,當奧林比斯在你們
的千丈怒火中崩倒,我身上的
鎖鏈也將同時消失,像日光
下的寒冰。
那時候,人啊,我將歡欣地起立,
我將以自己受難的創痕,
向你們證明我兄弟的感情:
我和你們一起,為著那,
奧林比斯的覆滅而凱歌歡慶……
在澎湃如潮的灼熱的激情裡,
普洛米修士翹望著黎明,
他徹夜在粗礪的岩石上輾轉。
《觀察》
来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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