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案現場
慘案現場
慘案現場
1日,慘案現場被警察戒嚴,警戒線將訪民們圍出500米開外。律師事務所被當局停掉進京上訪的黑龍江律師袁鮮成在現場尋找到兩位目擊者作證,悲憤下,袁律師對圍觀的眾多訪民說:共產黨這麼瘋狂,共產黨是要完了。他並號召訪民第二天到天安門遊行。
但是第二天,在高法附近,袁律師被北京警察塞入警車抓走。目擊訪民說,袁律師當時高聲呼叫,但因在場訪民數量太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袁律師被警察抓走。至今,袁律師下落不明。而案發當天公開作證的女訪民王海婷也在第二天失去了下落。
另外,到醫院看望傷者的訪民透露說又有一名傷者死亡。
慘禍令訪民絕望和氣憤,當人們聽說當局威脅和收買慘案的倖存者,讓她們改口說是因坐在火車鐵軌上被火車吸進去。一位長期上訪的訪民指責當局卑劣,「火車道附近都是垃圾,即便夏天也不會有人坐在那裡,大冬天的更沒有人會坐在那裡了,共產黨編瞎話怎麼能這麼喪良心。」
一方面當局和媒體不為被截訪致死的三條人命討個公道,當局視人命如草芥。另一方面致死訪民的截訪們不但逍遙法外,並且還繼續著截訪,而緝追凶手的律師、證人們相繼失蹤令眾多訪民憤怒。3日,約有二三百多訪民拉著白色的悼念橫幅,上寫「痛悼上訪同胞孫三女,李美鳳」,遊行最前排的組織者、一名穿著黃大衣的男訪民帶著白孝,和訪民們繞最高法院信訪辦和四路通一帶進行悼念和遊行抗議。
3月3日,二三百名訪民舉行遊行。
不久,警察聞訊趕來,遊行隊伍最前面的組織者被警察抓走,遊行隊伍被警察驅散。中共當局就是這樣,把又一起暴政致死的慘案消彌於所謂的「和諧」高歌中。
目擊訪民的證詞。
證言
王海婷,女,1962年9月7日生人,漢族,住河南省澠池縣篤忠鄉朝陽村。
證明內容:2006年2月28日晚,劫訪的警察、保安和便衣在北京南站一帶到處抓上訪人,也到南站南側四路通一帶上訪人住的旅店到處抓上訪人和打上訪人,給上訪人帶手銬子等。上訪人只好逃離旅店,到處躲藏,忍飢挨凍,非常害怕!
二六年三月一日下午約三點多鐘,王海婷與石桂香和李玉鳳被劫防的追趕,先從四路通上訪旅館一帶往南站方向逃跑,剛跑到四路通居民區鐵道北的路基邊小道,見從南站方向急急忙忙走過來五、六個上訪人上了火車道,被一輛從北往南開的火車撞上四個人,造成死二人和傷二人的悲慘結果!
以上情況屬實。
證明人:王海婷
二六年三月一日
(另一證人的手寫字以上事實)我親眼看見,***(署名潦草難以辨認)江蘇省贛梭縣吳*鎮興隆村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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