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不足 新股發行制度浮現「三高」弊端

發表:2010-01-30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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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發行制度去年6月實施至今,已經出現高本益比、高發行價與超募比率的「三高」弊端,對此中信與廣發證券高層建議,應適當提高「網下發行」比率,並且採取事前監控超募資金措施。

為解決新股發行制度的缺失,由中國證券業協會、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聯合舉辦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研討會」,昨(29)日在上海召開;研討會上散戶、上市公司與券商代表,對於新股發行制度實施超過半年後,所衍生的相關問題看法十分一致。

據中國證券報報導,華夏基金副總經理王亞偉表示,「三高」現象和股票規模有關,股票發行規模愈大,炒作的越不明顯,新股供應不足是造成三高現象的原因。

中信證券資本市場部執行總經理孫毅表示,新股發行制度產生的問題,主要是本益比與發行價格過高,另一則是超募現象層出不窮。
他分析,發行本益比偏高的原因,一是中國證監會放寬了行政管制,IPO定價改由市場決定,使得IPO叫價與本益比愈來愈高,也使超募成為普遍現象,結果投資人在二級市場的投資收益率明顯降低。

不過,目前炒作新股的熱度已明顯降溫,市場正回覆理性。

為了讓新股發行的市場機制更加健全,孫毅提出四項建議。第一是適當提高「網下發行」比率,第二是賦予主承銷商一定程度的股票自主配售權,第三是擴大詢價機構範圍和取消網下配售股份的閉鎖期,第四是提高機構投資者在市場的比例與推動優質企業上市。

新股發行中所謂「網上發行」是指通過證券營業部交易系統申購的發行方式,一般散戶投資人只能透過網上申購新股,「網下發行」則是針對機構投資者。

廣發證券總裁李建勇則建議,對超募資金的使用應擺在事前監控。具體的做法是,在發行審核的時候,將募投項目分為主要與補充兩類,如果企業實際發行時募集資金超過計畫募集資金一定比例,就需要說明補充募投項目,對補充募投項目的審核要求可低於主要募投項目,只要有一定可行性即可。

昨天參與研討會的官員,包括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長屠光紹、上交所理事長黨委書記耿亮、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朱從玖、中國證券業協會會長黃湘平、深交所總經理麗萍。
 

来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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