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遊行被拒 民陣:警方打壓集會自由(圖)

發表:2020-06-27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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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一,香港「反送中」示威
民陣今年申請七一遊行被警方拒絕。圖為去年七一遊行。(圖片來源:龐大衛/看中國)

【看中國2020年6月27日訊】人大將在6月28日至30日召開,屆時通過「港版國安法」的機會頗大,外界盛傳法案將在七月一日生效。而歷年七一遊行都是香港人上街反抗極權的日子,民間人權陣線(民陣)亦在臉書發布消息,號召港人當日出來遊行,這或是港人最後一次表達訴求的機會。遊行於下午2時在維多利亞公園集合,3時起步,終點為金鐘添美道,早前民陣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今(27)日,警方向民陣發出「反對通知書」。民陣批評警方打壓市民遊行集會的自由,警方用藉口將打壓合理化。

警方在反對通知書中,列出去年的多次遊行,聲稱遊行期間或結束後出現暴力事件,導致參與人士、傳媒及警員因衝突或暴力事件而受傷。警方亦稱,民陣提出的遊行路線接近高風險建築物,如政府總部、高等法院和多個港鐵站,警方認為民陣無法控制遊行民眾的行為,因此發出「反對通知書」。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表示,香港警方多次禁止港人遊行集會,將成為世界人權歷史上的重要事件,讓國際社會見到回歸後香港人權逐步倒退;他坦言,若有人仍認為「一國兩制」未受影響,如今眼前事實勝於雄辯。

關注警察濫權及公民權利的民間組織民權觀察批評警方,「沒有根據地侵害市民行使集會自由的權利」,強調除非有強烈證據指明組織者有意圖地舉行暴力的集會,否則警方應繼續預設集會為和平性質,並維持遊行集會和平有序地進行。組織亦表示,根據聯合國報告,預先通知機制只讓有關部門協助及採取措施維持公共秩序,而非作為政府批准遊行集會的依據。

2016年,聯合國在第三十一屆會議報告的第二章B21節列明:「國家主管部門可實施事先通知制度,其目標在於使國家主管部門有機會為行使該權利提供便利、採取措施保護公共安全和/或公共秩序並保護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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