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审批——中国贪官的“致富捷径”

发表:2011-07-19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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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和苏州的两名前副市长双双被处以死刑,罪名中都包括通过土地审批权谋取私利,巨额贪污。在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还有多少官员中饱私囊?

根据中国媒体报道,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和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于7月1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在两人的罪名中都有受贿一条,而许迈永另犯有贪污和滥用职权罪。在犯罪金额方面,姜人杰受贿1.08亿元,而许迈永的涉案金额更是高达2亿元之多,两人获得不义之财的主要渠道都是通过手中的土地审批权谋取私利。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和杭州两地经济发达,而在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房地产市场逐渐兴盛之后,这两个城市更是“寸土寸金”。而“天堂城市”的两名原副市长纷纷因为与土地审批有关的经济案件落马,也并非偶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表示,“整个的建筑工程领域,从这些年查办案件来看,至少是进入司法程序,就是最后按照刑法判决有罪的案件,大约三分之一的案件都是发生在这个领域。”

建筑工程领域与土地密不可分,是否能够拿到土地,以怎样的价格拿到土地,其中大有文章,涉及资金动辄千万乃至上亿,而掌握审批权的官员如果在其中“上下其手”,自然“利润”丰厚。曾经状告上海高官与地产商相互勾结腐败的律师郑恩宠认为,中国中上层官僚中,凡是涉及土地审批的官员,很难摆脱贪污嫌疑,“我一直认为,中国官场上的腐败,包括省部级干部的倒台,或者苏州市、杭州市地厅级干部的倒台,包括一些县级干部的倒台,大约70%与土地腐败有关。”

土地审批不透明 “腐败风险”高

郑恩宠认为,从邓小平南巡之后,也就是1992年开始,中国的土地腐败问题随着经济发展而日益严重。而中国媒体报道中,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的犯罪时间正是从1995年开始,这也许并不仅仅是一个时间上的巧合。而从1995年开始以权谋私,到2009年案发,许迈永贪污受贿的时间前后长达14年。在这一过程中,他不但能够一再得手,而且还一路高升,从萧山市委常委到杭州西湖区委副书记、书记,最后成为杭州市副市长。这么长的时间,这么大的金额,许迈永为何能“瞒天过海”?清华大学反腐败问题专家任建明认为,这与其犯罪手法隐蔽有关,“比如说他利用招商引资的政策,外资、港商可以有优惠,他知道这些信息,通过一定的运作,给本地的企业指出一条路径,让他们变成港商,利用这个政策可以谋取很大的优惠,那么他可以分到很大的利益,很难简单的发现其中的腐败问题。”任建明表示,要解决土地腐败问题,必须让围绕土地征用,与房地产项目有关的主要环节比较公开的运行,目前来看,整个过程还缺乏应有的透明,权力被少数官员所垄断,导致“腐败风险”非常高。

制度不变 腐败难除

但维权律师郑恩宠则认为,有关官员利用土地审批权贪污受贿并不是隐蔽的现象,而是系统性的问题,“许迈永这些人的腐败不能个人腐败,如果他个人腐败的话,下面官员会揭露他。所以他会给你安抚,贪污的钱大家有份,当然他可以拿几千万、上亿,而下面的人则是一百万的房屋,给你二十万买。这两个副市长只不过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今天哪个干部领导如果对你不满了,要抓土地问题,抓住房问题,可以说‘百发百中’。制度不换,再换一批新的干部仍然如此。”

来源:德国之声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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