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如何应对《国家安全法》

作者:侯镇安 发表:2020-07-02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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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星期二,《国家安全法》正式在香港生效前夕,先有陈方安生宣布退出政坛,后有黄之锋、罗冠聪和周庭等年青政客,宣布离开民运组织香港众志;随即,多个主张自决、分离和独立的本土政治组织,相继宣布解散,包括:香港众志、学生动源、香港民族阵线等。

过去透过民间外交方式,让国际社会关注香港人诉求的“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也有骨干成员宣布退出。此外,香港餐厅“龙门冰室”的负责人张俊杰,也宣布退出去年“反送中”抗争运动期间成立的“黄色经济圈”。甚至连主要只是为港岛区居民提供社区服务的“维多利亚社区协会”,也有成员退会,协会更宣布要停止运作!

你可能会问,香港究竟发生什么事?笔者认为上述种种,只是为“香港人如何应对《国家安全法》”揭开了序幕,好戏应该陆续有来,而且好戏在后头!其实早于2018年,香港尚未有《国家安全法》之时,类似上述组织的“香港民族党”,已经被特区政府取缔,停止运作至今。如今有了《国家安全法》,被特区政府取缔的政治组织和民运团体,相信将会更多更多!包括但不限于:热血公民、青年新政、东九龙社区关注组、慈云山建设力量、九龙角落、荃民议政、屯门社区网络、葵青传承、朱凯迪新西团队,等等。

所以,退出和解散,都可以是好的决定,至少好过被取缔,亦可以重拾主动权,对组织和对成员,都较为有利!尤其是仍然可以自由调拨资金或售出资产,避免日后资金和资产都被冻结,甚至被充公,到时才后悔,就太迟了!

但是,并非所有组织,都能够,话退出就退出,话解散就解散;资产少,成员少的组织,可以容易做到;但是资产多和成员多的组织,就必定会非常复杂和困难。例如:“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教协)有过亿元资产,有接近十万名会员,单是把所有资产套现,再把现金分发给所有会员,就算只是每人一千元,其实也不容易做,何况还要经过“会员代表大会”通过赞成,需要的时间,肯定会更长,谈何容易!较大的政党,情况相信也会一样,例如:民主党、公民党、社会民主连线(社民连)和人民力量等,除非决定离岸继续运作,否则,同样要召开大会,同样要变卖所有资产套现,还要决定究竟是找回过往的捐助者,把资金退回给他们,还是平均分给所有党员?还是转捐给其他慈善组织或政治组织?还是捐给“支联会”?!

坦白说,捐给“支联会”并非是一个好的决定,因为“支联会”可能也自身难保,“支联会”的口号:“平反六四,结束一党专政!”直接针对中共,我看不出中共有什么理由,不尽快把“支联会”取缔,尽快制止一切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包括纪念六四和成立六四纪念馆!

所以,笔者奉劝“支联会”,尽快效法梁颂恒和香港民族阵线,宣布遣散所有香港成员,把所有工作交由离岸分部接手,所有资产尽快转移海外。笔者这个劝喻,除了同时适用于前述过的教协、支联会、民主党、公民党、社民连和人民力量之外,同样也适用于其他不能立即解散的大组织,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职工会联盟(职工盟)、工党、区政联盟、新民主同盟、香港民主民生协进会(民协)等。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有两个观点值得分享,就是:

第一,2019年区议会选举的选举结果,会令传统民主派也会选择较为激进的路线,更容易超越“国家安全”的红线和底线,我同意。所以,不要以为民主党不会被取缔;所以,任何组织,任何人,也不应该假设自己不会受《国家安全法》的影响;有谁说过“和平集会”和“安静游行”不会威胁国家安全?请问!

第二,未来,提倡自决、分离和独立的本土政治组织,表面上会越来越少,但相信这些组织都会转向地下活动,以避开《国家安全法》,我也同意。但是,以中共现在的人力物力,加上香港特区政府高层和“保皇党”齐心全力以赴(近日已经争相表态),相信这些组织,最终会连地下的生存空间,也会被扼杀,也会被彻底歼灭!

那么,香港人可以怎样做呢?笔者认为,如果以个人身份,香港人可以做的事情,其实还有很多,比较重要的,如下:

.1.登记做选民,不放过每一次“变相公投”的机会,不放过每一次利用投票来表态的机会。

.2.2020年7月11至12日,民主动力协助筹办的,立法会民主派初选,出来投票。

.3.2020年9月6日立法会选举,出来投票。

.4.向中联办、港澳办和香港特区政府各相关部门(例如:特首办、保安局、警务处、律政司、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等),多发信,多发电邮(实体地址和电邮地址见本文末【注】),多提问,问一些关于如何执行《国家安全法》的问题;不但要多提问,而且每一个提问都要多跟进,直至收件人认真回复为止!这些问题可以是为自己问,也可以是为其他人问,例如:

Q1.我是黄秋生,如果我帮台湾政府拍宣传片,我是否不爱国?我是否已经触犯《国家安全法》?

Q2.我是陈港生(成龙),如果我帮敌国(美国)政府拍宣传片,我是否不爱国?我是否已经触犯《国家安全法》?如果我协助敌国荷里活拍电影,我又是否不爱国?我又是否已经触犯《国家安全法》?

Q3.我身穿印有“香港独立”的外衣,在闹市中心穿梭,我是否不爱国?我是否已经触犯《国家安全法》?

Q4.我发表了一篇支持“香港独立”的文章,我是否不爱国?我是否已经触犯《国家安全法》?

Q5.我发起联署,支持“香港独立”,我和其他所有联署人,是否都不爱国?我们是否都已经触犯《国家安全法》?

Q6.我是“独立餐厅”(曾获米芝莲推荐)的东主兼持牌人,我餐厅的名菜包括:西藏独立、新疆独立、台湾独立、香港独立、澳门独立、越南独立、印度独立、广州独立、深圳独立、海南独立、夏威夷独立、印尼独立、星洲独立、上海独立、四川独立、钓鱼台独立、美国独立、中国独立、冲绳独立等,全部皆以当地美食特色来设计和烹调;请问,我是否不爱国?我是否已经触犯《国家安全法》?

大社团,小组织,解散的解散,取缔的取缔,香港人还可以怎样做?

社团灭了人还在!.......组织灭了人还在!

社团越少人越多!.......组织越少人更多!

争取民主的组织没了,争取民主的个人还在,而且人数更多;

争取民主的工会没了,争取民主的个人还在,而且人数更多;

争取民主的政党没了,争取民主的个人还在,而且人数更多;

争取民主的社团没了,争取民主的个人还在,而且人数更多!

正如2020年6月30日,黄之锋宣布退出香港众志,会以个人身份践行信念时说:“香港人的意志,不会因《国安法》或任何一条恶法而冰封。一年的时代革命,造就无数觉醒的人,走在城市里的每天肩碰肩的清洁工到西装友,都有可能是抗争中的无名传奇。”

笔者十分同意黄之锋的看法,就算香港没有民主党,没有教协,没有职工盟,没有支联会,什么都没有,香港还有七百万人;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我相信,这七百万人,将会更坚定不移地争取民主,捍卫自由,无憾无悔;到时,有冇《基本法》,有冇《中英联合声明》,有冇《国歌法》,有冇《国家安全法》,有冇“一国两制”,已经毫不重要!光复香港,时代革命!

自由撰稿人、香港市民兼选民:侯镇安

2020.7.1

(本文为公开信,并无版权,欢迎自由转载和广传,谢谢。)

【注】:实体地址和电邮地址{多发信,多发电邮,多提问,多跟进。}

中联办-香港西营盘干诺道西160号

港澳办-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7号

特首办-香港添马[email protected]

保安局-香港添马[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警务处-军器厂街一号[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律政司-中环律政中心[email protected]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香港添马[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香港添马[email protected]

来源:看中国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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