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一家银行的职员正在清点美元和人民币。(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6年4月29日讯】(看中国记者蔡思云综合报导)吉林省两位储户在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分别存入的1000万元和800万元资金,被该行一名员工非法转走。目前,这1800万元存款去向不明,银行方面却一再拖延,迟迟未对储户进行兑付。
陈冰和王凤在吉林省扶余市的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分别存入了1000万元和800万元资金,不料竟被该行员工赵某丽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签名、冒名挂失补办银行卡等手段非法转走。
陈冰向大象新闻求助时表示,半年前,自己将1000万元现金存入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如今存款却离奇失踪。不久后,王凤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她存在该行的800万存款去向不明。如今几个月过去了,银行方面却没有答复这两笔存款的去向。
陈冰透露,2025年10月28日,她在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存入了1000万元,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储蓄业务。该储蓄业务年利率为0.95%,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
一个月多后,她计划使用这笔资金时,发现手机银行无法登录。当她前往营业厅查询后,被告知银行卡已挂失,账户内仅剩一万多元。
陈冰称,她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一直随身携带,存款后本人再也没去过银行,卡究竟如何被挂失,1000万存款又是怎么消失的,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并没有给她一个明确的解释。
在她的要求下,银行调取了业务记录。记录显示,她手中的这张银行卡是在2025年10月20日办理的,12月13日办理了挂失,同时在当天补办了新卡,并将卡里1000万元的七天通知存款办理赎回,转给了一个名为赵某丽的人。
据陈冰回忆,赵某丽是该银行的业务员,自己的银行卡就是这名业务员办理的。“她就是这个银行的员工,销户、补卡、换卡,所有需要我本人签字的地方,都是她伪造的,这是监守自盗。”
陈冰表示,最近一段时间,与她有相同遭遇的储户不止一人。2025年11月10日,王凤在该行存了800万元。2026年1月,她发现存单被挂失,本金被人转走。
提起存款丢失的事情,王凤情绪激动地说:“有时候整宿睡不着觉,我的血汗钱存在银行怎么能没呢?”
王凤在该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很多年了,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问题。事发后,银行方面一直未向她提供转出的流水凭证,钱款去向依然未知。
她推测,转走她存款的很可能与转走陈冰存款的是同一人。“赵某丽找我说惠民村镇银行上班有任务,存款还多送大米白面,让我存的。”
过去几年,赵某丽多次向二人揽储。她知晓二人账户资金量较大,承诺的利息高于银行公开定期利率。
陈冰告诉记者,赵某丽是在2023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经常对她进行揽储。这几年存款有几十笔,流水有一亿左右。
此前,陈冰通常是将存款直接转到赵某丽的银行账户,虽然每期本金与利息都能按时到账,但她始终心存顾虑,于是特意办理了本人名下银行卡。没想到首次在柜台存入大额资金,就遭遇本金全部被盗之事。
随后,陈冰曾联系赵某丽,对方承认在银行同事违规协助下,私自挂失、补办银行卡并转走1000万元的行为,并称资金被她投入股市投资,会尽快提现还款。陈冰等了十几天,赵某丽多次承诺还款却始终拖延兑现。
陈冰只好向涉事银行寻求帮助,但该行工作人员却表示暂时无法将钱兑付。陈冰不满地说:“他们支行行长的态度就是不管,无视这个事。”
2025年12月,扶余惠民村镇银行被吉林农商银行合并。2026年初,陈冰前往吉林长春,将此事反映给吉林农商银行总行。总行工作人员承诺,赵某丽将会在7天内将钱转回她的账户。然而7天之后,陈冰依然没有拿到自己的存款,却收到赵某丽试图轻生的消息。
陈冰告诉记者,赵某丽经抢救后已无生命危险。“她私下还欠了很多人钱,个人借贷,别人找她要债,她喝药了想自杀。”
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两项罪名立案,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由于存款迟迟无法取出,陈冰和王凤整日失眠焦虑,精神濒临崩溃。两人多次往返支行、省行、监管部门投诉沟通,但至今仍无实质进展。
2026年3月13日,涉事银行的一名工作人员向陈冰透露,经过调查,该行员工赵某丽有违规行为,银行方面承认员工违规、管理失职,并认可陈冰拿回存款的诉求。至于何时可以兑付存款,目前暂时还没有一个定论。
陈冰说,她经营着一家数百人的公司,这笔钱是她的企业备用金,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让她的公司陷入了极大的危机。“现在钱拿不回来,给员工发不下来工资了,公司面临倒闭。”
3月16日,陈冰、王凤与大象新闻记者来到涉事银行,希望了解该事件的最新进展。该行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自查结果是她违规了,经侦正在调查”,需要等到该事件有司法结论后,才能处理两位储户的存款问题。
3月17日,陈冰将问题再次反映给吉林农商银行总行,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给出了类似的回复。
当天下午,陈冰前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再次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已将该事件导入金融违法线索认定程序,但监管机构只能协调督促,无法强制银行立即赔付。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银行工作人员赵某丽是典型的职务侵占行为。不论她转走数额多少,侵害的都是银行的权利,储户们按照自己的储蓄合同要求银行履行返还款项的义务,符合法定的权利,应当予以支持。银行以该案件尚未定论,拒绝支付款项,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
网民们纷纷表示:“银行应该𠄘担责任。”“你银行监守自盗是你银行的事,银行卡只是一个凭证,钱都是银行的,储户想取钱就应该马上兑付。”“存的是银行又不是存给员工,当然是银行赔,银行自己管理不严,理应自己承担损失,不该把责任转嫁给储户。”
“这员工是想钱想疯了吧?估计得牢底坐穿了。”“不能把钱全存在一个银行里,什么银行都一样。”“最近银行老出事,大银行小银行都不靠谱。”
近期,中国多家银行频繁曝出储户存款被银行员工私自转走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民生观察报导,今年2月,内蒙古呼伦贝尔邮储银行一名孟姓员工,于2018年至2023年期间,分多次转走11名储户共计220余万元,用于个人挥霍。
储户们起诉要求银行赔偿,但银行却辩称此类行为属于员工个人诈骗行为,非银行责任,引发热议。
人民网报导,储户丁女士的1200 万元存款被山西清徐农商行员工私自转走。2021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储户因将存单和身份证交给银行员工“领取礼物”,需承担80%的责任,银行仅承担20%。丁女士家人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已提起上诉。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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