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判有罪 中共媒體低調報導集體出錯(組圖)

作者:黎紫曦 發表:2017-02-18 07:32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1個留言 列印 特大

曾蔭權判有罪中共媒體低調報導集體出錯
曾蔭權(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2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黎紫曦綜合報導)針對香港前特首曾蔭權任職期間涉嫌收受利益一案,17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判處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這亦成為首名被定罪的特首。海內外高度關注之際,中共官媒低調處理,但仍出現錯誤報導。

中共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網報導,「香港前特首曾蔭權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現年72歲的他從2005到2013年任特首。」短短30、40字簡訊低調發布消息,卻將曾蔭權任期時間誤寫成「2005年到2013年」,而曾蔭權是於2012年離任特首。

曾蔭權判有罪中共媒體低調報導集體出錯
搜狐新聞、新浪新聞、鳳凰新聞等紛紛轉載錯誤報導。(網路圖片)

事實錯誤的消息,後被包括搜狐新聞、新浪新聞、鳳凰新聞等多家大陸媒體紛紛轉載。新華社亦短短發稿數十字報導。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中國問題專家胡星斗對「香港01」媒體說,大陸媒體低調處理此事原因有二:第一,曾蔭權是中共任命前特首,他的罪名成立會威脅到中共權力。第二,中共體制下的大陸官場,腐敗層出不窮,曾蔭權腐敗行為若與他們相比,可能不算大問題,會造成觀感上反差。

此外,胡星斗還指出,曾蔭權罪成反映香港廉潔,法律嚴密。官員貪腐犯罪較少,即使曾蔭權擔任前特首,也「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消息在大陸傳開後,許多網友在社交平台留言討論,他們說,「這才叫法制。看看這邊的穿山甲局長,吃完了啥事沒有。」「香港仍然是一個有法律的地方,欣慰。」「法治精神!」

港媒披露,曾蔭權在2005年至2012年擔任香港特首,曾收受商業大亨贈與的禮品。 2005年至2007年間,在曾蔭權政府擔任二號官員的許仕仁(Rafael Hui)曾涉及收取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地產大亨郭炳江(Thomas Kwok)數百萬美元的賄賂。

来源:看中國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歡迎給您喜歡的作者捐助。您的愛心鼓勵就是對我們媒體的耕耘。 打賞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