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樂案 見死不救的沒事 救人的卻面臨處分(圖)

發表:2019-11-11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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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生墜樓
22歲的香港科大二年級學生周梓樂在停車場「墜樓」受傷後送醫不治,有網友在臉書上講述消防高層的處置,令人相當震驚。(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9年11月11日訊】香港科大學生周梓樂3日晚上在將軍澳參加反送中示威,4日凌晨被發現了「墜樓」受傷,估計是從尚德邨停車場3樓墜下至2樓;送醫急救之後,8日上午因傷勢嚴重而喪命。有網友在臉書上表示消防高層的處置令人震驚。

周梓樂案 見死不救的沒事 救人的卻面臨處分

該網友表示,當晚大赤沙細搶救車(F2510)在將軍澳尚德商場完成處理一級火警個案,且正當消防員返上車途中,有位義務急救員(下稱:FA)對大赤沙細搶救車的兩名消防員表示需要協助,並用上「救命」兩字,急切地希望消防員能提供救援。

很遺憾地,當時大赤沙細搶救車上的一位總隊目,向這兩名消防員表示不需要理會,隨即要求他們上車,並收隊離去。

事後,九龍東區高層知悉了該事件,並向該名總隊目瞭解事件。該總隊目對高層表示,當時並不知情有人需救援,並認為兩名消防員擅自行動以及無即時報告情況。

根據瞭解,消防高層會就此向兩名消防員作出紀律處分。而該見死不救的總隊目,既不需要負起任何責任,還捏造事實,作出虛假陳述,與事實不乎,企圖令自己置身事外。

連登討論區曾有人代貼,提及過有關事件(請點此觀看)。在此,希望當晚FA或者在場人士,能提供更多資訊,或者當晚直播片段(時間為0100-0115、地點:尚德商場對出的唐明街),免卻兩名消防員遭受紀律處分。

另外,就11月4日當晚防暴警察是否有阻礙救護車一事,在港警發出聲明後,有見習消防隊長曾在whatsapp群組,要求其所有下屬千萬不可對外提及當晚任何救援過程,或者所見所聞,避免消防處和港警聲明有出入及將來口供不一致。此舉,極其嚴重影響日後公眾知情權,與妨礙司法公正。

前線消防人員處理大型示威活動已面對極之大的壓力,再加上近日港警對消防人員極不有善對待,讓消防人員救援滅火工作難度大大提升;管理人員若基於維穩需要,將增添前線消防人員更多壓力,妨礙滅火以及緊急救援服務,讓消防處保護香港市民生命財產之使命盪然無存。

周梓樂相關新聞如下:

「科大學生周梓樂墮樓真相」
科大生傷重不治 行車紀錄器戳破港警謊言
首宗反送中運動受傷致死個案 各界促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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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反饋

「感謝所有消防員、救護員」

「支持消房救護繼續堅守岡位!感激你們的付出!」

「救人無罪,見死不救可恥!」

「消防處在831那天已經死了!」

「越高層越深藍!應該係定律!」

「講大話的人,需要用一個大話遮蓋另一個大話」

「消防高層一而再,再而三將市民對你地既信任殆盡,好快會遭受到報應!」

「我明白每人都有重擔,但請各消防員(無論高層、前線)都想清楚你們的初心,不要被權力、金錢影響了公義,做人要有良知,無了就同畜牲一樣,只有食同訓,無了分辦是非、良心,將來香港變成中國,你們唔好後悔唔好先知錯!」

黃震遐醫生:關於周同學的一些醫學考慮

腦科醫生黃震遐表示,據當時拍攝的畫面,被發現時他是面向地,身體略為向右側,雙手貼在身旁,腳伸直。傳媒稱,醫院發覺他顱底骨及盤骨骨折,頭內以及腹腔都出血,但似乎沒有其它骨折。一般認為周同學應該是從三樓大約四米高處墮下,但原因則眾說紛紜。

醫學上,自三米以上高度墮下,近九成死者都有肢體骨折,這是因為如果從高空跳下,通常是腳在下,先觸地。如果是跌下或潛水式往下,就本能會伸出雙臂,上肢觸地先。當然若神智不清或昏迷,則可能平臥跌下,肢體完全無作出保護性的動作。

港警的說法是周同學可能以為二樓有平臺,因此也誤會三樓也有平臺,所以跳下。但是如果周同學當時是跳過牆的話,圍牆有一米高度,應該不可以原地站立跳過,而需要奔跑躍過去。

為什麼周同學會急於如此做,而不是走下樓梯,就耐人尋味。但這樣跳的話,雖然他可能失去重心而面向地墮下,卻也無理由不本能地伸出雙手。因此,應該上肢張開、骨折、或嚴重瘀傷。

他似乎曾載頭盔,會保護面部受傷。但畫面看不到頭盔在哪。另一方面,如果他失去重心而是莫名其妙地向後跌,後腦和臀部觸地先,他便應該在背與後腦處有嚴重瘀傷。

而且我們就要假設,他觸地後,因為衝擊而彈起翻側,導致被發現時變成倒臥面向下。但是四米高度墮下,衝擊力是否可以大到可以讓他身體彈起翻側?

欄牆上空看起來並不太寬,所以奔跑躍過的可能性似乎不太高。如果周同學並非迫於某種原因跑跳下而是跨欄牆而下,當然會在跨越時有段時間為臀部在下,但在四米高度墮下時應該會是足夠時間讓雙腳下垂。

此外,跌傷引致盤骨骨折通常是腳落地先,而他的腳卻據說沒有損傷。跨過欄牆的話,應該有他的手印在牆面上,但記者報導矮牆上滿佈灰麈,並不像有人碰過。

如果他是倒爬或者倒跨過牆而墮下,那麼他當然可以頭與臀部先觸地。但這樣做他必須雙手握牆,同樣也應該留下手印。而且,這樣做,他會覺得雙腳沒接觸不到實地,而爬回三樓。

若以他的身高計,如果他當時倒跌,臀部距離地面也只有三米多一些。造成嚴重的盤骨損傷的可能性,按醫學經驗說,應該非常低的。也不太會跌後翻側。

當然,若周同學當時是神智不清或昏迷,則墮下時並不會呈現保護式的伸手腳重作,甚至為平臥式地墮下。但我們沒有更多資料可判斷這種可能性是否存在。

醫院記錄跟解剖都會在死因研究庭上披露。在聽取及閱讀報告時,大家不妨留意以上所提出的一些關注點。

網友反饋

「先被暴打再被掟下的吧?」

「一定係,所以要阻救援,等佢無機會醒返講出真相」

「周同學一定是被黑魔警謀殺的!」

「周同學要真相水落石出,才可以叫安息」

責任編輯:許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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