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处在“二次调控”中的上海地产开发商来说,是否下调房价,这已不是“利润的问题”。
持续近一年的上海退房潮终于有了“第一次结果”。9月11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就大华水岸蓝桥一购房者状告大华(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准许原告解除与大华集团就位于上海市真华路999弄大华公园世家E块(水岸蓝桥)一期5栋10号101室房屋签订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此次诉讼是由89个业主组成的群体性诉讼案件,法院将合并所有案件并分别判决。10月1日前法院会完成其余88位业主的诉讼。”本次上诉的89位业主的共同委托人杜跃平律师表示。
大华集团表示:“如果法院对其余业主的上诉作出同样的判决,那么涉案的房子大约在90多套,总购房款要超过一亿。”大华集团是上海地产十强之一。
据了解,业主胜诉的关键在于当初购房时签订的补充条款。根据条款: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3%,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业主代表说,为了退房,他们宁愿按合同约定,承担总房价3%的违约金及一切相关费用。
房价下跌是这次业主退房的真实原因。“水岸蓝桥”的退房人大多是在上海楼市巅峰时预购的,当时买价在9000元/平方米至14200元/平方米之间,如今周边同类二手新房的挂牌价已跌至每平方米8000元到9500元之间,且许多房子是带装修的。如此一来,房子还没到手,每套价格就缩水少则十多万,多则二十余万。
有业内人士认为,大华集团表示设置这样的“补充条款”显然是犯了低级错误,也可藉此推导出这次所谓“退房者的第一次胜利”是个例,重复出现的概率极少。
上海房地产界的一位专家向记者表示,在一定意义上,开发商和购房者本属于一条船上的人,随着调控的深入,原本地产界的利益集团已被打散,购房者选择“跳船”就是明证。“所谓的退房风波显然是对地产未来的预期转变所致。在此情况下,未来各式各样的‘拆伙事件’一定层出不绝”。
随着“二次调控”的深入,上海楼市一蹶不振,8月上海各区位房价齐跌,9月开局更是“旺季不旺”。最近有媒体报道,处在黄浦江边的一处豪宅,在18个月间房价跌掉一半。
在此情境下,“跳船者”不断涌现,上海楼盘“达安春之声”、“金沙雅苑”的退房风波未了,浦东超大楼盘中邦风雅颂的拒收事件又起。上海的一家开发商向记者表示:“地产企业现在很茫然,不降价有很大的销售压力,降价又会带来诸如退房潮这样的社会风险———感觉横竖都是死。”
地产界的利益团体被打散,楼市会出现怎样的格局?买房者把风险转嫁给开发商,而开发商又要向何处转移风险?谁又会是利益链条的最后一个?
有媒体日前撰文指出,“打击腐败和房价下跌有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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