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上海警方尽快取消对申请游行千次的胡愚文治安拘留的公开信

发表:2004-07-03 16:37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胡愚文先生从2003年11月以来,坚持向上海市警方提交反腐败游行申请,申请的游行已近千次。上海警方起初拒绝接待愚文申游,在愚文先生身挂“递交游行申请,要求有人接待”牌子于上海市公安局门口坚持数日后,上海警方方开始接待愚文申游,并以“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为由给予愚文不许可决定书。对于此类不许可决定书,愚文先生屡次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推翻警方不许可决定,均被上海市人民政府驳回。

今年4月23日,上海延吉派出所警员殴打并夺走胡愚文先生母亲所持有的家中钥匙,强行砸门、殴打胡愚文先生后,将胡先生带走,至第二天才释放。在释放胡愚文先生的时候,上海警方向胡先生出示了一张对其进行治安拘留15天的拘留证,因胡先生当即要求行政复议,上海警方未执行该拘留。胡先生释放后,就母亲和弟弟被警察殴打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不予受理。胡先生就治安拘留一事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就此向胡愚文先生送达了签发日期为2004年6月30日的《延长行政复议期限通知书(二)》[沪公(法)延字98号],该通知书具体内容为:“关于你(单位)不服被申请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于2004年4月24日作出的治安拘留15天(拒绝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局已受理。现因情况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将本案的行政复议期限延长至2004年8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愚文申游符合宪法规定,完全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理由充分而适当,其申游完全应该得到批准,上海警方不仅在具体执法时殴打公民,知法犯法,而且其不批准游行本身,已经涉嫌违宪。在此,我们强烈要求上海警方停止对胡愚文先生及其家人的迫害,尽快进行行政复议,取消对胡愚文先生的拘留决定。

同时,我们敦促上海警方尽快按照法律的要求,依法批准胡愚文先生提出的反腐败游行申请,让全国每年数万次、参加人数超千万人次的游行示威,有那么一两次合法的,以掩盖一下宪法第三十五条得不到落实的丑恶现实。更可以以愚文申游的获准,来展示国家人权状况的进步,在对国人人权进一步进行迫害的同时,又可对世人进行人权状况改善的欺骗,为一党专制下的中国国际形象提升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民 士
2004年7月3日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