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足矣,何必主义

发表:2005-07-12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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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谓爱国
爱国,常常跟爱国主义拉在一起,仿佛爱国主义就是爱国,爱国就是爱国主义。但我们常常听说爱国主义教育,却没有听过爱国教育,这其实就潜含了一个前提:爱国是不需要教的,爱国主义却需要。因此,这实际上是两个概念。
首先我们有必要澄清一下概念,何谓爱国?首先有必要讨论的是何谓国家?一般来说,我们现在使用的国家概念是现代民族-国家观念,相当于英语中的nationstate,这一概念是近代随着西方入侵才逐渐开始使用的,而以前,例如清朝,在英语里用的是empire,也就是中文里的帝国;例如明朝,英语里用的是dynasty,也就是中文里的王朝。可见,至少在清代之前,中国词汇中并没有一个与nationstate相应的概念。

那么我们以前使用的国家这一概念何指呢?在中国历史上,西周封建宗法制度承袭宗族制而来,在封建制度中,家和国是一个概念。国,相当于一个大的家:周天子即是家长,天子封诸侯,诸侯封卿,卿以下是大夫,大夫以下是武士,再之后则是平民、庶民、奴隶,从而形成一个等级森严的以血缘为基础的金字塔结构。《诗经》里所谓的“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反映的主要是井田制度,但也反映了这种家国不分的观念。因此,在周公-孔子一系较早的儒者的表述中,忠与孝是一个同质的概念,对家庭的孝,也就是对国家的忠;反过来,也成立。这种较早的家国不分、公私不分,以及天子相当于家长的观念,通过儒者(主要是孔子及其主要弟子)的经典化的努力,最终在中国文化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而本来只是巫祝祭祀天地鬼神的宗教仪式,也逐渐成为日常人生活中必须遵循的一些孝的仪式,特别是在葬礼上(当然,这里最主要的原因是儒者本身就出身于巫祝,他们是除贵族外仅有的掌握知识特别是礼仪知识的人;假如根据“王出于巫”的假设,则甚至可以说贵族也是巫祝的一个分支)。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封建制度遭到破坏,社会秩序、思想、观念都急转直下。孔子就哀叹春秋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时代;至于战国,更是一个以强凌弱、以众侵寡的时代,人们仿佛回到了“丛林法则”的原始时期,封建制度对礼仪、宗法的控制完全失效。春秋时代尚存在的“同姓不攻”的家国一体原则也被打破,为了利益,各国国君完全不受同姓与否的限制,连年征战;春秋时代的战争还具有贵族性质和礼仪性质(或者说游戏性质),双方都不以大规模杀伤对方士兵或者攻城掠地为目的,战争通常也只持续一天至多三天,而到了战国时期,这一切都变了,战争的双方都以消灭对方有生力量或者抢占战略地区为目的,战争变得旷日持久、不死不休,士卒百姓伤死劳敝;春秋时期,各国仅是国都或者大的封邑建有城池,且城池的修筑有明确的规格限制,也没有明确的国境线,士兵仅仅守卫城池,但战国时期,各国剑拔弩张、碉堡林立,国境线的争夺寸土不让。一切的一切都表明,战国是一个完全不同于以往封建时代的新时期,正如孟子慨叹的“道术将为天下裂”。而以往家国一体的观念也开始有所改变。

以今天的视角看战国七雄,已经初步具有了符合某些现代国家定义的特征:例如相对清晰的国境线,相对独立的语言、文字以及文化习俗等等,但是,中国最终没有如欧洲大陆那样演变成多个民族国家,而是成为一个统一的大帝国。以战国时的状况比附欧洲,则一个后起的幅员辽阔的“野蛮”国家最终统一中国,在欧洲就相当于波兰或者匈牙利统一欧洲,这一现象之所以在中国发生而没有在欧洲发生,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则是中国传统以来的“天下”观念不支持这种地方性的国家分权(相对于整个中国而言)。由此可见,战国七雄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仍然是封建制度延续下来的“邦国”概念中的国,因此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爱国”,有很多例子可以佐证:孙武以齐人而入吴,吴起以魏人而入楚,都没有受到歧视,进而建立不世功业;至于秦国,几乎就是靠着“客卿”才强大起来的,如商鞅、范雎、吕不韦、蒙骜等皆是“外人”;长平之战的导火索是韩国上党太守冯亭举上党降赵,才引发秦赵大战,但显然,也没有任何人指责冯亭不忠于韩国。

正是因为当时“国家”观念尚未成型,也就不会有“爱国”这一概念,屈原也不应该被视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这多少有点后人想象和追赠的性质,屈原之死毋宁被看作是政治斗争失败的失意者的自绝,或者士大夫忠于高贵理想的献身,甚至一场谋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诅咒同样也不应被视为“爱国”的表现,因为楚国本身就是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在战国时期楚国灭了一百多个方国,根本就不是一个经过整合的国家,因此这一谶言毋宁被看作文化冲突或者地域冲突的一种根本表现:长江文化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被黄河文化消灭,而同处北方的三晋、齐、燕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大帝国,并且采用郡县制的秦国完全破坏了封建制度,因此,也就需要全新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理念。秦始皇采用了三个策略,首先是运用“五德终始说”解释自己获得政权的合法性;然后是运用“天下”观念以强制力为保障,统一度量衡,使“书同文,车同轨”,焚书坑儒以彻底消灭恢复封建的思想,为郡县制国家的建立扫清障碍;最后,则延续家国不分的传统--但思路却与封建制完全不同,封建制度中的国,是一个扩大的家,而秦始皇则将思路反过来,把自己的“家”扩大为一个国,也就是所谓的“化家为国”--建立自己专制统治的合法性,而最终,“忠君”=“忠于朝廷”=“爱国”的推衍,应该说就是延续秦始皇的思路得出的结果。我们可以发现,在这一公式中,关键之处在于“忠君”或者“忠于朝廷”,而不是爱国。因此,当时同样没有“爱国”这一概念,这一概念是从属于“忠君”或者“忠于朝廷”中的,而并非一个独立的概念。

汉承秦制,不仅延续了秦代的制度,更把秦代的政治理念发扬光大。然而这存在一个问题,“化家为国”的本质虽然仍是家国不分,但却是以皇帝一人之家凌驾于国,这就潜含了两个可能,一是任何一个家都有可能变成一个国,这也就是“皇帝轮流坐,明年到我家”心态的思想基础;二是忠于另外一个家也可能是“爱国”的体现--既然是“化家为国”,那么“国”就是由“家”决定的。显然,如果按照这种逻辑,“爱国”就显得相当虚妄并且可笑。皇帝不可能容忍这种现象出现,因此他不得不出让一部分权力给士大夫(或者说知识分子),因为士大夫掌握解释知识的权力,是全社会的导师和表率,如果他们在知识上能够证明“忠君”=“爱国”并且在行动上贯彻之,就可以在最大限度上保障皇权。正是因为如此,士大夫集团才能够以“道统”来约束皇权的“治统”,宰相才能够率领百官以“府”对抗皇帝、外戚、宦官组成的“宫”,因此中国的皇权专制始终是一种“有限专制”。而这种共享权力的结构,也就意味着士大夫必须承认并且遵守“忠君”=“爱国”的逻辑:我们不难发现,古代对“叛国”的指责和对“殉国”的要求,主要都是针对士大夫集团的,而并不针对普通民众、士兵乃至下级军官(高级将领往往有一定文化程度,或者有很多知识人在他的身边充当幕僚),换句话说,只有知识分子才必须“爱国”。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关键的朝代,甚至有日本学者认为宋代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不论这种说法有多少合理性,至少可以表明一点:宋代与之前的中国有着很大的不同。整个两宋都收到异族的压迫,并且,这些异族不像以前那样只在边境骚扰(例如匈奴、突厥)或者建立地方性政权(例如五胡乱华),而是如汉人那样建立了整套的典章制度(无论辽、夏还是金的建立,都有汉人的参与)并且有着和汉人政权一样“统一天下”的诉求(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在金之前的所有国号,都是沿袭古地名或者周代封建各国的国号,例如三代、夏、商、周、秦、汉、唐、宋等等,而金的国号则是取金“不败不坏”之意,超出了以往的限制,从那以后的国号都沿袭金的方法,如元、明、清)。他们是前所未有的敌人。宋代士大夫对此做出了积极的回应,从孙复、石玠开始,延续晚唐韩愈的思想,经过范仲淹、王安石、二程、张载、邵雍最后到朱熹、陆九渊,他们建立了“理学”,认为有一种根本性的“理”支撑着国家,从而使得“国”与“君”这两个概念分离,这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家天下”的理论困境,也为“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提供了最坚实的理论基础。

但同样值得指出的是,虽然有了比以前清晰的国家观念,宋代的国家观念仍然不是一种近代的民族国家观念,因为其间掺杂了华夷之争的文化观念(华夷并不是民族观念或者种族观念而是文化观念,“中国而夷狄则夷狄之,夷狄而中国则中国之”,评价的尺度不在于民族或者种族,而在于文化程度)--士大夫们讨论的重点不是保卫宋国,而是保卫文化;同时,也掺杂了南北之争的地域观念,宋廷南渡之后,宰相秦桧曾经提出“南自南,北自北”,惹得宋高宗赵构非常不满:“朕北人,将安归?”。同样可以作为一个佐证的是,一代著名词人、军事战略家辛弃疾,南渡之后一直被视为“反正人”,得不到重用(虽然也曾经官至相当于今天省长的湖西路宣抚使,但始终没有出任前线或者中枢的重要职位),甚至还不如战国时代那些客卿,宋代并没有近代化的民族国家观念,否则辛弃疾的命运也不至如此。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岳飞并非什么“民族英雄”,就算不被看作是藩镇或者军阀,至多也就是一个忠于皇帝的普通将领而已。

明清两代皇权高度膨胀,是中国历史上最专制的时期,理学所建立的系统遭到滥用,“礼教下延”一方面使得孝子节妇层出不穷杀人无数,强化了“家国一体”的专制信念;另一方面也促使知识分子思考新的问题。在明末清初顾炎武的表述中,已经出现了“亡国”与“亡天下”的区分,尽管在他的思想体系中仍然没有近代国家的形态。在顾炎武的表述中,“国”只不过是一姓之私,没什么可“爱”的;真正值得维护的是文化、是“天下”,显然,这是中国传统“天下”观念的延续,与我们今天理解的“爱国”是完全不同的。同样,面对入关的女真人,士大夫们所殉的是君主、是朝廷或者文化,而不完全是“国家”。当时已经出现了“汉奸”这个词,但对汉奸的责难主要是建立在文化基础上,即他们竟然为文化水准较低的异族卖命!而主要不在于他们出卖了“国家”利益。

清代是中国历史上最为混杂的一个朝代,一方面,清王朝通过“华夷之辨”努力论证自己的文化上和政治上延续明代统治中国的合法性,因此他们不仅全盘接受了儒家伦理,并且基本上沿用了明代的政治体制和法律系统,继续八股取士,更通过修《明史》确定这种合法继承性,并且更加严厉的禁锢思想,使“忠君”=“爱国”理论不仅存在于士大夫阶层中,更下延到普通民众中;另一方面,清王朝又完全不同于明代局限在长城以内,更像是一个武装拓殖的大帝国(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中国历史上只有元、清两朝比较像帝国),也正是因为如此,清朝的疆域比明代扩大了一倍有余,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以朝贡体系为中心的贸易体系--它以“天下共主”的身份自居,与周围各国如朝鲜、硫求及东南亚各国建立了等级森严的朝贡体系--这也是中国传统“天下”观念的具体实现。我们今天对1793年马嘎尔尼访华时清政府对礼仪问题的斤斤计较感到有些不可思议,但对于当时的清政府而言,维护礼仪制度就是最为关键的问题,因为整个朝贡-贸易体系就是建立在礼仪基础上的。因此,清朝像是一个帝国与郡县夹杂的国家,从官职设置上就有所体现:地方行政长官既有总督、巡抚、将军(拓张殖民地后中央直接委派的官吏),又有布政使、按察使(明代政治体制中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因此清代的国家观念更加混乱:从民族上看,不再是一个纯粹汉族或者主要由汉族组成的共同体--其主导是女真族(满族);从疆域上看,由于清代的强力扩张,从中唐之后就不再属于中国的西域地区,一直处于独立或半独立状态的西藏、云南、东北,曾经征服过中国全境的蒙古都直接处于中央王朝的管辖之下(当然,使用了不同策略,如对西域则设置伊犁将军直接以武力管辖;对西藏则尊重藏传佛教信仰,但对活佛的合法性加以控制,同时设置驻藏大臣;对云南及贵州设置土官,但雍正中年后“改土归流”逐渐消灭;东北所谓“龙兴之地”则设置黑龙江、吉林、圣京三将军,禁止汉人出关,并且与俄国基本达成边界协议;对蒙古则直接设置蒙古八旗,将蒙古纳入统治共同体中),原先的“中国”观念有了很大变化;再加上周边的朝鲜、交趾、硫求等国都明确的奉清为“宗主国”,使得清真正变成了一个“天朝大国”,这种国家观念比起现代国家观念来没有明确的民族或者疆域限制,具有很大的适应性和随意性,与宋、明的国家观念也有很大不同。或者也可以这样说,宋代以来对单一民族-国家的建构,由于清的出现完全破产。

近代民族-国家的兴起,一般有三个条件:一是民族认同,即某个民族(或某几个民族)有比较统一的文化、语言文字、信仰等,有较强的民族认同感;二是民族自觉,即某个民族(或某几个民族)有要求独立的自觉意识;三是作为民族-国家建立的基础,即历史上被承认的和现实中可能占有的属于某个民族(或某几个民族)的疆域。正因如此,近代民族-国家一般都有强烈的民族归属感,明确的疆域以及建立在前两个基础上的与其它民族-国家的竞争-协作机制。显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民族想达成这个目标是非常困难的,因此近代民族-国家一般都是单民族国家,而“爱国”的概念也很简单,就是爱本国/民族的文化、坚持本国/民族的信仰、捍卫本国/民族的利益(民族主义)以及坚决保卫本国/民族的疆域等。而多个民族组成的国家,一般都有很多问题,例如前苏联(包括今日的俄罗斯)、前南斯拉夫等,都一再分裂(苏联、南斯拉夫这两个词已成历史陈迹就是明证),就是因各民族都有建立近代民族-国家的意愿。也许当今世界上明显的非单一民族组成的国家却又没有大的分裂问题的只有两个:一个是美国,另一个就是中国。

但美国与中国又有着完全不同的状况,美国本来就是一个移民国家,既没有民族传统,也没有多少历史文化,原先的土著基本上已经被赶尽杀绝,因此美国的民族问题并不突出。再加上近百年来美国的强力扩张,使得美国更像是一个“帝国”(美国人自己也不否认,虽然他们只承认自己是“不得已的帝国”),而不太像一个民族-国家。因此我们也可以看到,美国基本上不以民族主义为感召,而是更多的以世界上最民主、最自由的国家自居,并以推行美国式的民主的“普世主义”来作为感召。在这一点上,美国有点像中国历史上的宋和清,都自认具有较高的文明程度,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上的优越感,而非民族情绪。

而中国则与美国完全不同,就当今中国的疆域而言,整个东北三省、内蒙古(还有中国人心目中应该属于中国的外蒙古)、西藏(包括云南、四川两省的藏区)、新疆(包括青海大部、甘肃和宁夏一部)、台湾、海南、云南一部、广西一部和南海诸岛,在传统上都不属于“中国”;而这些地区的民族、文化与传统意义上的汉族及汉族文化都有很大的差别,这些疆域都是清代武力扩张之后在近代西方的侵略压力下逐渐被明确为中国领土的--成为近代民族-国家的压力和诉求促使清王朝和民国政府确定自己的边境线,从这个意义上说,正是近代西方的侵略促成了今天中国疆域的形成(一个有趣的例子,一位美国历史学家批评美国政府不懂中国国情,因为他们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仍然在地图上把大半个亚洲划入中国政府可能的领土要求范围内,而这位历史学家则指出,中国政府根本不可能对那些地区提出领土要求)。而这些有着各自历史传统的地区和民族,最终都归属在“中华民族”的号召下,中国也成为一个罕见的多民族组成的且民族矛盾并不尖锐的民族-国家。应该说,这与中国历史传统有很深远的关系。

正如本文上面指出的,中国传统的“天下”观念并不支持地方分裂,而且使得中国人始终有一种追求统一的集体无意识;而中国传统的“华夷之辨”主要是文化概念上的,并不是民族概念上的,因此传统中国的民族矛盾(像汉代,金日磾就曾经以匈奴贵族而为汉武重臣;至于唐代,胡人出任宰相、大将的例子就更多)就比较少,歧视也主要是文化上的歧视;再加上中国自秦代以来一直主要是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帝国,有着比较统一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宋代以后礼教下延更使得这些规范深入民间,因此中国的地域主义思想一直在一个比较低水平的层面上,而没有上升成为一种分裂主义思想。上述三点为中国提供了一个统一多民族信仰和意识形态的历史基础。而在具体实现上,则又有很多策略,首先是宣布各民族平等,消除民族歧视,这就从民族情绪上最大程度的消灭了民族独立的基础(从孙文的“五族共和”到“各民族一律平等”都是这一策略的表现);其次则是宣布93%为汉民族,其他所有民族一律称为“少数民族”,这就从人口数量上最大程度的消灭了民族独立的基础(实际上汉民族这一词本身就是一个经过整合的概念,经过了春秋与战国的兼并,汉匈四百年和战,五胡乱华,唐代“天可汗”的辉煌和民族大融合,辽、金、夏、吐蕃、大理的多年对峙以及元、清的两度征服中原,恐怕纯粹从血统上说现在的汉族与原初意义上的汉族有很大区别);第三则是大力推广普通话教育和普及义务教育,使得普通话和汉字侵夺各民族语言(包括方言)和民族文字的领地,这就从文化上最大程度的消灭了民族独立的基础(无论晚清的官话运动、还是民国的国语教育,与当今的“普通话帝国主义”在逻辑上是一脉相承的);最后则是以近代民族-国家的观念回溯历史和改造历史,制造出一批历史上的“民族英雄”和“爱国主义者”,把上述地区回溯成为“历史上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就从地域上最大程度的消灭了民族独立的基础。

因此,我们当下的爱国观念,既与一般的民族-国家相似,又多少有所不同,我们的民族-国家基础乃是“中华民族”,而要让一个塞尔维亚族人热爱斯拉夫民族并统一在斯拉夫民族为基础的民族-国家内,却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但尽管如此,我们当下的爱国观念仍然是以民族主义为感召的。

2、“爱国”与“爱国主义”

爱国与爱国主义有什么不同?爱国是建立在个人对本国家/民族历史文化的深厚认识基础之上,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了解和热爱,因此在这个概念上,国家/民族与皇帝、朝廷或者政府以及作为最大社会组织的国家(这里两个国家的概念是不同的,正如中国与中华民国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区别)是不同的,是分离的,爱国不必然意味着要“忠君”或者“忠于朝廷”或者“忠于政府”。而爱国主义则是一种集体的话语诉求,主要是由皇帝、朝廷或者政府以及作为最大社会组织的国家组织的,是集体施加给个人的一种不能回避的选择,因此,在爱国主义的话语逻辑内,不必然的需要理解本国家/民族的历史文化,而只需要了解到那些爱国主义所需要的内容,因此难免对历史文化有意识形态意义上的改造与变形,延续着这一逻辑,爱国主义最终达到的结果是“忠君”=“爱国”这一传统逻辑的现代翻版:“忠党爱国”(蒋介石语)或者“爱祖国、爱人民、爱党、爱社会主义”。

爱国更多的是一种信念,而爱国主义则是一种方法;或者说,爱国是理念,爱国主义则是手段。因此,爱国是非目的性的:爱国只是个人的一种信仰和选择,并不达成意味着任何目标,而爱国主义则是目的性的:爱国主义的话语诉求表明它想要达成某种目标,不管是反抗侵略还是开疆拓土,不管是自我保护还是侵略他国;因此爱国是被动的,爱国主义则是主动的;爱国是个人的,爱国主义则是集体的;爱国是自生自发的(借用哈耶克的术语),爱国主义则是人为设计的;爱国是亘古不变的,爱国主义则是“与时俱进”的;爱国是思想信念,爱国主义则是意识形态;爱国并不排斥爱国主义:可以用任何方式来爱国,爱国主义则有可能排斥爱国:你不是我们需要的那种爱国方法!爱国是真诚审慎的个人选择,爱国主义则有可能是权威话语的舆论欺骗,更有可能是追求利益的利器;爱国是宽容的,爱国主义则是排他性的,是党同伐异的工具;爱国需要深厚的知识与思想作为信仰的基础,爱国主义则排斥知识与思想,只需要盲目的崇拜;爱国是安身立命之本,爱国主义则是策略;爱国是沉默的,爱国主义则是嚣张跋扈的……

但是,爱国与爱国主义被混淆了,在爱国主义大行其道的今天,所有的非“爱国主义” 者都被指为“叛国”!这里,两个“国”的概念被混淆了。天可怜见,流亡法国却坚持用汉语写作的高行健何尝不是一个伟大的爱国者?携带大量国有资产外逃的“爱国主义”者又何尝爱国?从义和团事件(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当时中国民族-国家观念尚未完全成型),到各种各样的排外运动,到“一二•九运动”,到各式各样的排外风潮,又有多少阴暗的势力在幕后操纵?爱国无罪,造反有理!愚夫们一拥而上。爱国,多少罪行假汝之名而行!殊不知,这些都是爱国主义惹的祸,却要由爱国来承担!

因此,是我们理智的甄别这些概念的时候了:爱国不等于爱国主义,爱国主义也未必是爱国。

3、爱国,何必主义?

按照“社会契约论”的看法,每一个个人都是有足够理性和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理性人”或者“经济人”,而由于个体的能力又总是有限的,于是他们通过签订某种“契约”而结合在一起,通过让渡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而获得一部分保障。所有的社会组织,小到两个人制定的合同,大到国家,都是遵循这样的规则建立起来的。显然,按照这一论式,国家的存在是为了保障个人利益,而“家国不分”或者“化家为国”的逻辑就不能成立:首先,国家的存在就是对个人权利的侵占,因此“国”与“家”的利益不仅不是等值的,更是相悖的;其次,另外一个人,或者任何人的“家”变成“国”,也就意味着对自己“家”权利的最大侵害。因此,在“社会契约论”式的“爱国”理论中,“爱国”的前提乃是对国家这一契约的认可,并且确定国家乃是在保护个人及家庭权利基础上的最大限度的“共同权利”--显然,这种“共同权利”在理论上需要得到所有人的认可:如果国家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而侵犯少数人,就是歧视;如果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侵犯多数人,就是特权。因此,当“国”与“家”、与个人利益产生冲突时(例如受到歧视或者迫害),个人有权利选择解除这种“契约”。“社会契约论”的本质是以“个人权利(或个人自由)”为核心概念、以制定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为理论宗旨的伦理学论式;在这一论式中,个人权利的正当性及其社会保障是首位的。

马克思主义则认为,国家缘起于私有制:私有财产和社会分工的出现,产生了阶级和不平等,国家是保障私有财产和阶级利益的最大的暴力机构和统治机构。因此,马克思主义为推翻“国家”的暴力革命提供了合法性资源,而“爱国”这一概念,也就不是必然的,而是可选择的。马克思主义确信随着人类的发展,在消灭阶级和消除不平等之后国家必然会消亡,“爱国”只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没有终极价值,终极价值是共产主义的大同观。

社群主义者则指出:一、自由的个人主义,无论是作为一种经济理论或政治理论,还是作为一种认识论,都在根本上误解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二、道德共同体的价值高于道德个体的价值,并且,社会、历史、整体等非个人因素在人类道德生活中具有基础性和必然性意义。这一批评提出了这样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价值实现的本原,究竟是作为个体的我,还是作为社群的我们?社群主义者认为,一个社会不仅是经由契约关系联系在一起的个人间的结合,更是一个人们因共享一些相同的习俗和信念而结合在一起的社群。因此,“爱国”是一种公共选择,是国家利益(社群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必然选择--社群利益从本质上来说就包含了个人利益。

然而,上述三种国家观和“爱国”观,都在本质上忽略了或混淆了本文之前提到两种“国家”概念,即作为历史的、民族的国家与作为政府组织的“国家”。这里我认为有必要引入哈耶克的自由社会秩序分类学:哈耶克把所有的制度和其它形式的社会秩序区分为不是生成的就是建构的:前者是指“自生自发秩序”,后者是指“组织”或者“人造的秩序”。显然,作为历史的、民族的国家是一种自然生成的国家,它并非出于任何刻意的设计或者追求,而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是人类不断试错所达成的结果;而作为政府组织的国家,则是一种人为设计的结果。两个概念是不兼容的。对于前一个“国家”的爱,我们可以称之为“爱国”,因为那更多的是一种文化上认同;对于后一个“国家”的爱,我们只能称之为“爱国主义”,因为那是作为组织的“国家”所使用的一种策略。

爱是由来有自的,无论父母昆弟之爱、情人之爱还是师友之爱,都是有基础的:有相互了解、共同生活、基本认同等等,爱国同样如此。如果说真正意义上的爱国是爱这个国家得以传承延续的文化,是希望这个国家民族得以进步的话,那么首先必须了解并且认同这个文化,并且对这个国家的历史及现状有一定的认识。而这,并不容易,需要大量的历史和哲学知识,需要对东西方文化都有一定的了解。显然,这个目标太过高远,不是每个人可以达到的(或者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够达到),况且,这必然会影响到作为政府组织的国家利益:我们可以想象,真正的爱中国,并不等值的意味着要去爱国民党,或者要热爱某种社会制度。因此,国家只能以“爱国主义”为号召,普通人也只能以“爱国主义”为依归,以求得某种认同感。

因此,从个人而不是政府的角度出发,个人更需要的是“爱国”而不是“爱国主义”,“爱国”所带来的深沉的归属感已经可以使一个人走遍天下而不会遗忘自己的身份。而“爱国主义”这种话语策略的选择,虽然有可能带来某种益处,但更有可能被证明是一场灾难。

爱国足矣,何必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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