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南岸流血事件

發表:2008-05-06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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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6日 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南岸流血事件始末

一. 三水 南岸

三水位於佛山以西30公里處, 因三江會合於此, 故取名為三水。三水自古以來是水路的交通重鎮. 三水的西南鎮目前是三水的政府所在地。一條綏江由北往南跨越西南鎮。本次的事件就發生在綏江的南岸。南岸是西南鎮的一個小村莊,以地理方位為名, 人口約6000人。南岸面臨綏江, 背後是廣闊的丘陵, 其山清水秀, 土壤肥沃, 地理環境得天獨厚。自古以來村民以耕種為生, 民風淳樸 ,出產的西瓜,蔬菜,菸草遠近聞名,尤其是蔬菜, 因其位於三江上游,江水無污染, 而大受歡迎。

二. 征地

事件起因緣於征地.

南岸優厚的地理條件早已被眾多的房地產開發商垂延三尺. 1994年由澳門何賭王投資建成通車的橫跨綏江連通西南鎮與南岸的三水大橋更加加快了南岸的開發進程。從2002年(具體數字有待查證) 政府帶頭開始收購南岸村的山林土地,面積近千畝(具體數字需要查證)總收購金額6000萬. 被征地農民所發下來的平均每人大概10000元RMB. 當時收購地皮給村民的條件是所收購地皮的10%的面積返還給當地村民自身發展用, 同時解決當地農民的醫療等.(具體條件有代查證). 可是到2006年,政府把收購得來的土地轉手買給開發商, 中間幾度易主, 最後以17億落到目前開發商手中。從收購價格的6000萬到最後17億,政府獲得了將近30倍的利潤.同時政府答應返還給當地村民的10%的土地的承諾一直沒有兌現。更要命的是, 政府收購地的時候, 把之前村民出錢出力籌建的一條通往三水大橋長約 4公里的路也買走. 地收購完畢以後,該路就被封住, 當地村民,車輛均不能通過。現在卻要動員村民填埋長4公里,寬50米的良田來修建另外一條通往三水大橋的新路。不過這個建議被村民拒絕。 目前,政府所收購的土地均被一白色圍牆圍住, 這白色的萬里長城一樣的圍牆成了當地村民心中的一根刺.

三. 開奧迪A6的村長

整個自然村大部分村民以耕種, 養魚為生. 村民收入不到1000RMB/月, 而就在這樣的一個村目前的村長是開著一輛價值40-50萬RMB的奧迪A6高調出入。 而村長及村幹部大部分均不在村裡居住,都住在一河之隔的西南鎮 城市的別墅裡。高調的村長與趕著水牛,辛勤耕種的村民格格不入。而村長財產的來源一直是備受村民爭議的,因為絕大多數的村民至今還為三餐起早貪黑辛勤工作。試想一個村官的工資也不到1000元, 如此算來,要供樓買奧迪起碼也要50年左右的時間。 同時村長的家產據保守估計也有1個億。這些錢是從何而來的呢 ?村長的產業, 包括其兄弟,叔伯在內的可見的有一個非法佔用農用地的沙場,專門從事河道採砂的;其他的還有其弟一手包辦的本村的酒樓。

四. 導火索 4.25 選舉村委會主任

2008年4月25日晚上是村裡面的換界選舉。一共有三個選舉現場。選舉是採用推薦投票方式,選舉分4個點來選。在其中的一,二甲的選舉現場村民拒絕選舉,並且要求村長出來講清楚征地的問題。 可是村長一直沒有露面.大概10點鐘左右, 大量一二甲村民彙集到最大的選舉點 鄧氏大宗祠門口,要求村長出來講清楚征地返還 10%土地等問題。 當時鄧氏大宗祠門口聚集了幾百人,而大量的防暴警察圍著祠堂的門口不讓群眾進去。此情況一直持續到晚上12點人群才逐漸散去。而自始至終, 村長一直在祠堂裡面沒有路面,據說到最後是從後門偷偷溜走。

五. 4.26爆發 村民遊行示威

次日下午, 村民自發組織起來,從3歲的兒童到80歲的老人,人數超過一千人, 衝進昔日屬於他們的而如今已經被開發商圍起來正在開發的工地裡面,要求工地停工。之後浩浩蕩蕩的隊伍一直沿著已經被賣掉的平時已經關閉的備受爭議的馬路一直步行4公里來到三水大橋,由於老人居多, 隊伍走不動了,於是1000多人堵塞在三水大橋, 從下午一點多一直持續到5點多.期間,群情激動, 高舉"還我土地"的橫額,多年來一直堆積在村民的憤怒爆發了。期間三水區委領導來到現場,要求村民找幾個代表和現在的村長到市區坐下來面談。但是這一要求被村民拒絕. 期間大量的治安, 防暴警察趕來。天真的村民最後和政府達成妥協: 雙方派代表到村委會裡面協商, 條件是村民要讓出路讓車輛通過。下午五點左右,以為準備談判的村民把封鎖的路讓出來了。可是就在村民把路剛剛讓出來,治安員, 防暴警察蜂擁而至, 面對手無寸鐵的村民拳打腳踢,尤其是年輕村民,更是一個人遭到十幾個人的圍毆, 連孕婦,老人也不能倖免。當時的場面非常混亂,觸目驚心,村民被打得四處逃命。不少群眾被警察踢下水溝然後一個個抓起來。整個過程僅僅持續了不到3分鐘,最後警察帶走了20多個人"協助調查". 當時現場來了不少的媒體記者,可是連媒體記者也不能倖免. 記者攜帶來的錄像設備均被打碎。有幾個隱藏在附近小山上拍攝的記者被發現後馬上遭到警察的毒打。直到4.27日,有三人被放出來, 包括一個男人,2個婦女。其餘的至今還關在拘留所裡面。

六. 南岸人的血與淚

這血腥的毆打在南岸村恐怕是史無前例的。如今面對與日暴漲的米價,村民賴以為生存的農田快沒有了; 面對與日具漲的燃氣費用,原來還可以用來取柴火的山林沒有了。包括祖先的墳地,祖輩辛勤勞動過的土地,祖先種下的樹木,竹子,一切的一切都將不再屬於他們,將會而成為富人的樂園. 地賣光了, 他們的子孫後代將何去何從 ? 如果你還感受不到的話,試想一下自己住的家價值10萬的被人以1千塊錢的價格賣了,現在你只能住出租房子,你的家將永遠不復存在,已經變成富人的樂園, 可以體會到沒?窮人的家園變成富人的樂園,這個永遠是窮人的悲哀。

編後言:

我聽到故鄉農民被毒打的消息後,我的心裏在流血。 他們得罪誰了, 他們惹誰了?他們僅僅是設法維護自己那一點點一點點至少該有的權利。選出來的村官是否公正是否民眾的意願?無論如何一個月公開收入只有1000元的村官居然可以橫行霸道,天理何在? 至少,他交納了個人所的稅沒?如果一條6000人的村莊連土地等等可以變賣的東西都被賣了還沒有人站起來質疑的話,這是不值得同情的. 不過現在站起來的人,都被抓進大牢裡面,誰又可以替他們還個公道 ?沒錯, 城市需要發展,農村需要發展,但是需要的是持續發展,而不是變賣家產式的發展,什麼都變賣了,還談何"持續發展" ? 以後他們憑藉什麼去發展 ?土地一經填埋將永久不可恢復,沒有人比農民更懂得如何去珍惜土地。土地乃農民生存的根本,也是天下百姓生存的依靠。肆意踐踏農民土地的人要受到全人類的懲罰。嚴懲貪官, 還地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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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距離南岸村不到 5公里的三水另外一個村莊 布心, 土地被徵收以後,變成了村不像村,城市不像城市。 請看連接: http://news.hexun.com/2008-04-21/105428172.html
內容如下:

佛山布心"村改居"16年之困七年未進行選舉

廣東佛山市布心村民在1992年變成城市居民,但"村改居"後,農民變市民的16年,布心出現了奇異的發展停滯:社區裡沒有一條水泥路,村民沒建一棟新樓,沒一個公共電話亭,沒有一盞路燈,沒有任何污水處理設施。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 景劍峰 田加剛 發自廣東佛山

廣三高速、321國道、蘆西公路是廣東省三條交通要道,它們在佛山市三水區城郊相匯並圍成一個小小的三角區域。這三角區域就是如今的布心,布心抬眼相對的是國家4A景區三水森林公園。

1992年前,布心是三水區的一個村;1992年後,布心變成了城市社區。

風景秀美無比、交通得天獨厚,布心沒有理由不發展。但是"村改居"農民變市民16年,布心出現了奇異的發展停滯:社區裡沒有一條水泥路,沒建一棟新樓,沒一個公共電話亭,沒有任何污水處理設施,沒有一盞路燈。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瞭解到,布心的情況,在珠三角上世紀90年代初"村改居"大潮後並不罕見。

村民16年沒建一棟新樓

"1992年之前,村裡年年都有新建的樓房;1992年之後,村民沒建一棟新樓。1992年之前,生活一天比一天好;1992年之後,一天比一天差。現在沒有收入,兒女沒錢上學,老人沒錢看病,有好幾個老人都病死在家裡,不敢去醫院。"布心"副村長"黎延濤這樣描述16年來的情況。黎延濤是"布心村處理遺留問題臨時領導小組成員",布心人還是按照過去村莊時的習慣,稱他為"副村長"。

1992年之前,布心村的土地上種著各種農作物,還有魚塘、林地,布心村民以此為生。土地被全部國有化後,居民們大量失業,打打零工,或開摩托車載客掙錢。

4月14日,記者在布心社區發現,社區裡還有不少菜地。布心居民告訴記者,這些菜地已經不是他們的了,早已經被政府徵用了,但是政府一直荒廢著,也沒有開發,所以他們就用來種菜。但是又十分惶恐,不知道什麼時候政府就會將菜園夷為平地並蓋上樓房。

這有前車之鑒。

莫錦民是個五六十歲的老太太,曾經是村裡的小學教師,說起自己的遭遇就忍不住流淚。她家3個小孩,夫妻倆一個月總收入就是當初"村改居"後的每人每月170元"安置費",總共340元,孩子不得不輟學。菜地就在家門口,老兩口靠著賣菜艱難度日。但在今年1月19日上午,突然來了一批人,用推土機把菜地裡的大白菜、白蘿蔔、西蘭花等等全部剷平埋掉,事前連通知都沒有,更不用說什麼補償了。

老太太悲慟欲絕,四處上訪,但什麼說法也沒有。後來她聽人說,這地本來就是政府的,現在政府收回去租給開發商,當然要把菜地夷平了。

布心的居民們對記者講,由於村裡土地都是"國有"的,所以國土局不准他們再建房,16年裡居民沒建一棟新樓。

記者在社區裡查看,發現布心沒有一條水泥路,仍然是很早鋪上去的青磚石板路,路邊沒經任何處理的污水順流而下。道路很狹窄,僅夠兩輛摩托車並行。在布心看不到任何城市公共設施,沒有一盞路燈,沒有一個公共電話亭,沒有圖書館,沒有影劇院或文化館,沒有醫院。

布心名義上是"城市",但是這裡的一切,與社區之外繁華熱鬧的三水城區迥然有別。

布心看起來更像是一個普通的村莊。居民用井水洗衣服,一些村民仍然在燒木柴,土坯房、殘垣斷壁隨處可見,"黎氏宗祠"、公社時代的"大飯堂"仍然保留著。

雖然有些房子經過了翻修,但在布心基本看不到什麼新房,一棟看起來新建的3層樓房顯得特別醒目。

黎延濤向記者解釋:"從1992年到現在,村裡一共蓋了兩棟新樓房,但都不是村民蓋的。這一棟是一個香港人回來建的,他不住在村裡,一年才回來一次,但是國土局不給辦證,所以是違章建築,隨時會被拆掉。還有一棟是1999年村集體投資建的,建有6層高,是布心最高的一棟樓,建了後賣給了村民,但是國土局又說土地是國有的,要每個住戶另外交一萬塊錢。除此之外,布心村民就沒人新建一棟樓房,有的看起來新一點,都是在原來基礎上翻修。"

布心居民們除了打零工及種菜之外,還有一個主要經濟來源,就是將房子出租給外來工。這是居民對房子進行翻新的主要動力。

七年沒進行選舉

布心現在是三水區的一個微型城市社區,早已不是"村莊",但是布心人還是習慣叫做"村"。而"村長"的正式名稱十分長,叫"布心村處理遺留問題臨時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2001年經布心全體居民選舉產生,是按照"村委會組織法"規定的程序進行選舉的。當選後又經過了西南街道辦的正式任命。2001年至今,布心再沒有進行過選舉,"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延續至今。領導成員一共三人,居民稱他們為"村長"、"副村長"、"村民代表"。

所謂"遺留問題"就是村民土地被全部徵用後的補償問題。"村改居"後,布心村民有了城市戶口,他們原有的土地,也改變了性質,由"集體所有"變成了"城市國有",不再屬於布心。布心居民認為,他們沒得到應有的土地補償。

村民變成城市居民後,全村所有土地被徵用,徵用公司是三水對外開發公司和三水西南鎮房地產開發公司,都是政府所屬的國有企業。兩個公司共補償村民的竹、木、果及地上附著物600多萬元。布心居民們說:"按照1992年時的地價3.5萬元/畝,4000畝土地值1.5億元,兩個公司只補償了土地附著物,對於土地徵用,一分錢也沒有補償。"

現在布心土地的價格,已經漲到了45萬元/畝,如果按照這個價格,布心居民曾經的土地總值是18億元。

布心城市化的初期,政府考慮了居民們的就業問題。兩個公司按年齡給予村民"安置費"。居民們講,當初安排工作的,後來那些國有企業都破產、裁員,絕大部分都下崗了,他們失業後,自然就拿不到安置費了。

雖然居民們收入很低,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並沒有眷顧布心,沒有一個人獲得低保。事實上,在布心居民看來,各種城市居民的社會保障離他們還很遙遠,他們沒有醫療保險,沒有失業保險,沒有養老保險,也從沒人過問過這些事情。

布心90%的居民都姓黎,"村長"叫黎振培,他介紹:"布心村現在幾乎沒什麼集體經濟,沒有辦一家企業。上世紀90年代辦了一個廠,虧損了不少錢,現在廠房租出去給人開飯店,每個月幾千塊的租金。所以布心一年的集體收入總額也就是這幾萬元的租金收入。"

布心居民常常羨慕臨近的沒有轉入城市戶口的農村村民,他們說:"那些村現在發展得都比我們好,他們種菜種地收入都很高,又不用交農業稅,村裡辦有很多企業,他們年年都有分紅,我們村一分錢分紅都沒有。他們村每年都是換舊樓蓋新樓,我們村根本就不准建樓。"

"散隊"之爭

1992年3月,布心村被"散隊"(解散生產隊),即解散村民委員會,然後村民轉換身份成為城市居民。這一過程是否合法,現在引起諸多爭議。

1988年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試行)》對解散村一級建制做了個原則規定:村民委員會的撤銷,由鎮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

但在布心"散隊"過程中,村民只是被動接受。據布心居民回憶,1992年3月,布心全體村民被通知開會。他們到了會場,發現來了很多領導,有副縣長(三水2002年撤縣改區)、國土局長、縣政府幹部、管理區書記等等。會議開始後,就宣布"散隊"。居民描述,當時的副縣長說:布心村靠近西南,因發展需要,經管理區同意,你們不用再耕田了,今後洗腳上田去當工人,吃鐵飯碗。政府給你們安排工作,這樣就老有所依,少有所靠。散隊後,把蘆西公路、321國道、廣三高速公路3條公路圍住的土地留給你們做建房用地和經濟留用地。散隊是政府發展需要,大勢所趨,(想得)通要散,(想)不通也要散,邊完善邊解決。

在這樣既有利益許諾,又有政治壓力的情況下,布心村民不知所措地接受了"散隊"。"散隊"之後,布心的土地完全商業化。

"那個小區賣了8000萬元。""這個小區一共賣了7000萬元。"布心的"村長"和記者一起走在三水城區的三達路、環城路等路段,指著路邊的住宅小區、賓館、酒店、洗車場,不停介紹著。這些土地都曾經屬布心村民所有。

據三水一個熟諳內情的律師介紹,1998年,農業部出臺了一個指導性文件,對於農村城市化進程中的土地問題作了明確規定:"各類經營性、非經營性單位無償佔用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權仍歸原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已給予集體經濟組織少量補償,但未按規定辦理征地手續的,土地的使用權不變。"

也就是說,布心雖然"村改居",土地性質變為國有土地,但是使用權人沒有變化,仍然是布心居民集體享有使用權。但實際上,布心被"散隊"的那天起,村民們的土地都成為了三水對外開發公司和三水西南鎮房地產開發公司這兩個國有公司的土地,兩個公司將土地出租、銷售,獲得了巨大的利益。

在三水區委宣傳部,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上世紀90年代初急於城市化進程,布心的情況,在珠三角非常普遍。布心既不是最嚴重的,也不是最典型的。"這位負責人建議記者去其他區瞭解一下情況。

在三水區國土局採訪時,局辦主任說負責人不在,要求留下採訪問題及聯繫方式,事後再與記者聯繫。記者留下了若干採訪問題,但直到發稿,國土局也未與記者聯繫。

"歷史遺留問題"

據三水區委宣傳部介紹,為解決布心等村的"歷史遺留問題",三水區專門成立了一個"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組",由市委一位副秘書長擔任組長。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已成為三水發展中面臨的一個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

布心16年來有3次信訪高峰期,第一次是1996年,第二次是2001年,第三次是2006年,恰好每次相隔5年。

1992年"村改居"後,布心村民變成了城市居民,戶口簿變成了城市戶口,拿到了第一筆補償費,有的村民安排了工作,一切看起來令人滿意。這種情況持續到1995年,補償費花完了,當初安排的工作絕大部分下崗,而政府當初許諾的"劃給一塊地做宅基地"也一直沒有兌現。到1996年,布心居民多次上訪反映他們面臨的困難。

1998年,三水區政府研究了布心居民反映的問題,最後決定劃撥44.1畝土地給居民,作為他們的"宅基地"。之後的1999年,村集體興建了全村最高的6層集資樓。而按照區政府的規劃,只允許村集體集資建樓,不允許個人私自取得土地建房。村集體建樓後發現虧本了,以後沒再蓋樓,而這塊土地又不允許做其他用途,於是一直處於荒廢狀態。到2001年,布心居民覺得宅基地是"空頭支票",重新開始上訪。

2004年,西南街道辦事處動員布心居民以2000萬元價格賣掉44.1畝宅基地。全村除了18戶居民不願意簽字外,其他居民全部同意簽字賣地。事後,簽字的居民每戶拿到了11.2萬元的補償金,而沒有簽字的居民沒有去領錢,但是宅基地還是被賣掉了。又過了兩年,到2006年,布心居民再次到省、市、區各有關部門上訪,持續至今,信訪問題回到了1992年的問題:土地失去卻沒有得到土地補償金。

一位研究布心現象的人士認為,有關部門解決問題的時間表,恰好是6年解決一個問題:第一次解決身份問題,第二次解決宅基地問題,第三次落實宅基地問題。如果按照這個時間表,2010年大概會再給布心解決一個大問題。而布心居民無以為業,他們顯然會將上訪行為當作一個成本低廉的行為看待,只要問題沒有徹底解決,他們將會一直信訪下去。而從政府角度看,當初官員搞城市化進程,只顧發展卻不管問題,是將矛盾必然地移交給下任,這顯然是一種不科學的發展方式。(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来源: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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