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中國制憲委員會成立公告

執筆人:袁紅冰

作者:袁紅冰 發表:2008-07-11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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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已經無數次預言--不久前瓮安人民大起義再次預言:"維護基本人權,抗爭暴政"的全民反抗運動,已經成為當代中國民主運動的主要形式;中共暴政勢將在政治意志化、組織協調化和社會運動化的全民維權抗暴運動中頹然崩潰。

中共官僚集團是由殺人犯、貪污犯、受賄犯、賣國賊、酷刑犯、瀆職犯、虐待狂、撒謊者、阿諛逢迎者、嫖娼者、賭徒、酒鬼構成的黑手黨集團和國家恐怖主義暴力集團。非法壟斷國家權力近六十年以來,中共黑手黨集團對中國各族人民犯下不可饒恕的反人類罪行。中共暴政早已淪為萬夫所指,萬民共棄的國民公敵;雖然暫時還能披著華麗的政治外衣,招搖過市,但也不過是屍居餘氣,日薄西山,強弩之末--中共暴政灰飛煙滅之日,即將在不太長久的歷史進程中來臨。

中共暴政被埋葬之後,民主建政就必定成為中國各族人民的共同事業。而未來又常常需要現實引導。因此,現在就創製一部屬於未來自由中國的憲法草案,乃是追求自由的人們應該承擔的天職。

迄今為止,同中國有關的憲法有兩部。一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一部是《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共權貴階層的意志和利益的體現。

該《憲法》序言中規定,馬克思列寧主義是中國人民必須遵守的指導思想。這就意味著,馬克思列寧主義被國家最高法律權威奉為國教,中國則淪為源自德國的馬克思列寧極權主義的政治和文化殖民地,而中國人則被迫充當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精神奴隸。

該《憲法》序言還規定,中國共產黨是中國人民的領導核心。這就意味著,以最高法律權威的名義確認中共極權專制,剝奪公民的政治選擇權,從而使中國人民實際處於中共官僚集團的政治奴隸的地位。

僅根據上述兩點就可以斷定,該《憲法》關於公民權利的規定在本質上是虛假的。因為,精神奴隸和政治奴隸只是權利的客體,不可能真實地享有屬於自由人的權利。

中共暴政不過是挂憲政的羊頭,賣極權專制的狗肉。如果說中共暴政是當代中國罪惡、苦難和社會不公正的政治根源,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是當代中國罪惡、苦難和社會不公正的法律根源;就是中國淪為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政治、文化殖民地的法律根源。一言以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專制惡法,自由中國的民主建政過程,必須踏碎這個專制惡法構成的法律障礙,才可能實現自己的政治目標。

辛亥大革命推動中國的歷史,跨越傳統皇權,並給中國留下一項民主政治的法律遺產--《中華民國憲法》。由於具體的歷史原因,《中華民國憲法》沒有機會真正在中國大陸轉化為法律實踐。由於立法者對中國的歷史文化命運缺乏深刻的理解,《中華民國憲法》已經沒有能力為當代中國民主建政提供必要的法的精神和法律邏輯。對於當代中國的民主建政事業,《中華民國憲法》已成昨日黃花。

兩部同中國有關的憲法,一部是專制惡法,應當徹底廢止,另一部則沒有能力應對當代中國面臨的政治命運的挑戰。有鑒於此,創製一部預言自由中國未來法治秩序的憲法草案,就成為創造偉大歷史命運的先導。

創製屬於未來自由中國的憲法草案,是為在中共暴政崩潰和創建民主政治體制這兩個歷史支點之間,建立一座憲政法治精神的百丈長橋,以使中國命運之輪順利越過歷史的深淵;是為了引導全民"維權抗暴"運動趨向憲政民主的目標,並給中國的民主建政進程,提供具體的法治原則、社會改造和國家體制方案、法律邏輯和法律秩序,以盡量避免社會大變革到來時由於盲目性而導致社會動盪--創製屬於未來自由中國的憲法草案,其根本目的在於創建全體中國人共同的法律意志,為必將徹底改變中國人精神奴隸和政治奴隸地位的社會大變革,注入現代法治精神之魂,從而使此次中國社會大變革同時成為建立現代法律秩序的過程。

正如民主建政是中國人的共同事業,創製自由中國的憲法草案也是中國人的共同事業。今天,我們公告宣布《自由中國制憲委員會》成立。《制憲委員會》的誕生既是徹底否定中共極權專制的法律的象徵,也是中國法治化進程中的一個里程碑。

《制憲委員會》將在合適的期間之內,完成憲法草案,並經《中國國策與權力監督會議》通過後公布。在中共暴政被全民大起義徹底否定之後,將盡快舉行對憲法草案的全民公決,以最終完成自由中國憲法的立法程序,並頒布實施。

最後,我們願再次重申,創製自由中國憲法草案是全體中國人的事業。因此,《自由中國制憲委員會》宣佈成立之後,仍然繼續對各界人士開放,歡迎一切志願者加入創製憲法草案的共同事業。

值此中國社會大變革的前夜,唯獨同創製自由中國憲法有關的法學研究、法律實踐才不會被歷史遺忘。

命運的秋風終將把中共暴政的枯葉從歷史枝頭吹落;自由中國憲法定然成為中國民主建政過程中最具歷史價值的法學果實。



《自由中國制憲委員會》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





附件:《自由中國制憲委員會》人員構成:



制憲委員會主任委員:袁紅冰(作家、法學家、中國自由文化運動發起人;旅居澳大利亞)(Y)



制憲委員會委員(按姓氏的漢語拼音排列)

蔡登文(中國社會民主黨中央委員,旅居美國)

草庵居士(亞太人權基金會執行長,旅居美國)

曹金陶(現任公民自由聯盟主席,旅居美國)

常安(八九民運學生領袖、現某海外中文報專欄作家,旅居加拿大)

陳西(人權活動家,中國貴州)

馮海光(湖北省八九六四學運領袖,旅居澳大利亞)

馮光啟(維權代表,中國湖北)

郭泉(中國新民黨代主席,中國大陸)

顧萬久(作家、未來中國大學主講教授,中國四川)

昊鋒(憲法草案起草者,中國大陸)

華漢武(憲法倡導學者,中國大陸)

賈甲(中國過渡政府副總統、前中國山西省科技專家協會秘書長,旅居紐西蘭)

賈闊(民主政治活動人士,旅居紐西蘭)

晉高平(中國大陸網路作家,中國大陸)

荊楚(中國大陸網路作家,中國大陸)

靳軍哲(中國民盟官員,中國大陸)

孔強(中華申正網站申請註冊人,中國大陸)

李大勇(未來中國大學執行校長,旅居美國)

李紅(人權活動人士,旅居澳大利亞)

李嘉平(民運人士,旅居澳大利亞)

李健偉(八九民運參與者、現擔任全球營救胡佳行動委員會代表,旅居美國)

李任科(中國大陸網路作家,中國大陸)

李天笑(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新唐人電視臺特約評論員,旅居美國)

Annie Liu(原中國某大學教師,旅居澳大利亞)

李後主(未來中國大學主講教授,中國大陸)

劉豐收(維權律師,中國湖南)

劉力(網路作家,旅居美國)

劉因全(中國反政治迫害同盟主席,旅居美國)

龍建華(八九民運學生領袖、企業家兼人權活動家,中國大陸)

明居正(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教授,臺灣)

聶森(美國華盛頓天主教大學教授,旅居美國)

彭基磐(前中國政治犯、現擔任中國共和黨主席,旅居美國)

秦百川(學生,旅居紐西蘭)

三妹(網路作家,旅居美國)

瀋勝利(維權人士,中國上海)

申正義(政治學專家,中國大陸)

蘇明(前北京大學教授、史學家,旅居加拿大)

孫岩(七九西單牆民主運動參與者、現擔任公民自治委員會負責人,旅居美國)

孫中杉(工運領袖,中國北京)

唐柏橋(八九民運學生領袖、現擔任中國過渡政府發言人, 中國和平民主同盟主席,旅居美國)

王大慶(民運人士,旅居澳大利亞)

王功彪(民運人士,旅居澳大利亞)

王龍蒙(八九民運學生領袖、現青年同盟負責人之一,旅居法國)

吳伯承(詩人,旅居澳大利亞)

伍凡(中國過渡政府總統、《中國事務》主編,旅居美國)

吳治安(八九民運參與者、曾為警察,旅居美國)

肖成林(電腦專家,旅居澳大利亞)

謝田(美國賓州費城爵碩大學(Drexel University)商學院教授,旅居美國)

熊秉武(歷史學者,中國廣東)

熊焱 (六四學生領袖、美國陸軍牧師,旅居美國)

許波(企業家,旅居澳大利亞)

嚴正生(網路政治評論員,旅居美國)

楊維(九民運參與者、現擔任過渡政府社團工作部部長,旅居美國)

楊 興(中國律師,中國大陸)

袁鐵明(法學碩士,原中國西北大學教師,旅居澳大利亞)

鄭存柱(中國民主黨地方委員會主席,旅居美國)

張爍星(工程師,旅居澳大利亞)

曾建元(大學法律教授,臺灣)

曾寧(貴州民運人士,中國大陸)

張健(八九民運學生領袖、現擔任青年同盟主席,旅居法國)





中國國策和權力監督會議

2008-7-10




【備註:《自由中國制憲委員會》繼續對各界人士開放;凡有志參加者,請把申請發到下列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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