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新石器時代的文物 被私藏販賣

發表:2009-09-08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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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是一個古老的西北小縣,有著悠久的歷史。早在距今四五千年的新石器時代晚期,這裡就有人類聚居,留下大量具有考古價值的文物,尤其以造型多樣、構圖精美的馬家窯文化彩陶著稱,被譽為新石器時代彩陶之冠。有些馬家窯文化彩陶珍品現珍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和故宮博物院。

然而,隨著對馬家窯文化遺址大規模的考古發掘,人們對馬家窯文化彩陶的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有了更深的瞭解,馬家窯文化彩陶的命運開始多舛。村民開始瘋狂"挖寶",很多外地人也來這裡"尋寶",希望能夠靠"罐罐"發財。

清韻齋字畫店的裡間裡,放著許多彩陶,僅地上擺放的這些就有四十餘件。

近日,記者赴青海民和調查,發現這裡文物流失嚴重,當地一些民間收藏協會為販賣文物的行為披上合法外衣。

民間私賣文物成了公開的秘密

據北京大學考古系教授李水城介紹,青海地區史前時期的考古學文化包括馬家窯文化(距今5300-4600年)、半山文化(距今4600-4300 年)、馬廠文化(距今4300-4000年)、齊家文化(距今4200-3800年)、辛店文化(距今3600-2700年)、卡約文化(距今3500- 2400 年)等。上述諸考古學文化構成了我國西北地區史前文化的發展序列,它們以實物證實了華夏民族為代表的史前文化不斷向周邊地區擴散、發展和演變的歷史,在華夏文明的早期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也是我們這個多民族國家形成的基礎。

據瞭解,馬家窯文化分為馬家窯、半山、馬廠3個類型,分別代表3個發展時期。李水城教授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說,馬家窯文化的彩陶在中國境內的史前文化中佔有突出的地位,這不僅表現在數量上超乎尋常的多,而且其彩繪工藝也發展到了極致。馬家窯文化的後繼者是半山-馬廠文化。半山-馬廠文化的分布範圍基本侷限在西北甘(肅)青(海)兩省交界地區及甘肅河西走廊一帶。

民和縣境內主要是馬廠文化,目前已經發掘的許多珍品在甘肅省博物館、蘭州市博物館、臨夏州博物館、臨夏市博物館等均有一定數量的收藏,但大多散落於民間。

近年來,私挖濫採現象非常嚴重。據村民介紹,由於現在"罐罐"值錢了,許多人就跑去挖了賣錢。他們用探桿先鑽到地下,感覺到下面有東西,就開始挖。這些年公安打擊得也很嚴,但一般都是罰款沒收了事。於是有很多人抱著僥倖的心理去挖,致使上千件文物流落到個人手中。有些人甚至以販賣文物為業。

"金剛手"就是這樣一個長年倒賣文物者,是民和縣隆治鄉人,今年66歲。

9 月5日,記者以文物購買者身份來到"金剛手"家。他拿出幾件彩陶向記者介紹說,這都是從村民手上收來的。這幾件彩陶有一個直徑約10厘米的碗,外沿有條形彩繪。據介紹,這完全是沒有修飾過的出土文物,但由於花紋較普通,所以價錢不太高。還有一個很小巧的三足罐,據介紹這是破損後修補的,所以價錢也不貴。還有一個約10厘米高的小口罐,花紋較精美。"金剛手"承認這是"老貨新工",即出土時掉色了,花紋是後來畫上去的。

記者提出想看精品。"金剛手"又從保險櫃裡拿出幾件,記者表示還不滿意。後來"金剛手"表示拿到貨後再跟記者聯繫。

"金剛手"告訴記者,他幹這行已經十幾年了,也被公安抓過,也罰過錢,但後來也沒什麼事,還把貨要回來了。他自稱這些年他交易無數,在這行小有名氣。

中學老師批量倒賣文物

"金剛手"實際上屬於"小打小鬧型",還有人則是批量販賣。王裕霖是民和回族中學的老師,副業是一家字畫店的老闆,兼營古董。他名片上寫著"雨林",是青海省書法家協會會員、青海省收藏家協會理事、青海省民和崑崙書畫院副院長兼秘書長。

9月3日,記者來到這家名為清韻齋的字畫店。店裡除了字畫,還有許多彩陶。但是櫃台上展示的,多是仿製的工藝品,還有一些破損品。

記者佯裝成收藏古董的愛好者,詢問有沒有真貨。王裕霖顯得很警惕,幾經盤問後才從桌子下面的櫃子裡拿出一件,記者表示不滿意,想要更好的。

王裕霖於是帶記者來到店面的裡間,地上散放著大大小小的陶罐,足有三四十個。記者問這些都是從哪兒來的,他神秘地告訴記者他有渠道,而且保證是真品。

記者問從他這兒買了東西是否安全。"安全?我是民和第一家開店的,多少年都沒出事。喏,公安局就在我們斜對面,公安局裡就有我的學生,你說會有事嗎?就算我出了事,公安也會為我跑事(當地方言,意為想辦法開脫----記者注)。"

記者在字畫店一份裝裱賬單上看到,有"公安局免費"字樣。看店的一名小姑娘是王裕霖的侄女,記者問她為什麼會免費,她說"這是我大大(當地以此稱呼伯伯----記者注)的朋友"。

從王裕霖的記賬本上可以看出,他的貨主要銷往甘肅、寧夏、青海等地。

就在記者和王裕霖恰談期間,有人打來電話要貨,王裕霖忙著取貨。

王裕霖忙完後,在記者的要求下,又帶記者來到另一個精品藏貨店,距離字畫店約1公里遠的農業銀行家屬樓的地下室。
地上放著幾個大紙箱子,其中3個是用來放大件的珍品。

記者挑中一件高約50厘米、直徑超過60厘米、小口大肚的彩色陶罐,保存完整,沒有絲毫破損,且花紋精美非凡。據王裕霖稱,陶罐是馬廠類型的,前兩年行情好的時候,一個得賣15萬元,今年生意不好,這個只賣11萬元。經討價還價,王裕霖答應以8萬元成交。

記者還選了兩件據稱是漢代的跪俑,一男一女,沒有上色,共1萬元,還有兩個有點褪色和缺口的彩陶,每個1.8萬元。

9 月6日晚,就在中國青年報記者佯裝成古董商與王裕霖商討如何拿貨和送貨時,王向記者透露,最近甘肅某地出土了一件"好東西",他下午剛去看過,是一件人形陶罐,價值在20萬元以上。還有一個"更好的東西",是一個雙麵人頭彩陶罐,一邊是男,一邊是女,比馬家窯文化更早,距今6000多年,價值30萬元以上。

王裕霖催促記者盡快決定,"好東西出手很快,晚了就被別人買走了。"他說,去年有一件裸體人像彩陶壺,出土時他去看過,當時沒買下,不久被寧夏商人以36萬元買走。"那真是好東西啊,聽說後來以70多萬元轉手了。"王裕霖有些惋惜地說。

據瞭解,1974年出土於青海省樂都縣柳灣的裸體人像彩陶壺,是迄今為止發現最早、也是最完整的人體全身裸體塑像,頭部四肢五官俱全:長眼睛,大嘴,高鼻樑,雙臂捧腹,人像兩側繪圓圈紋,背面繪蹲踞式蛙形人紋,是彩陶文物中一件難得的珍品,被國家定為一級品的珍貴文物,現藏於中國國家博物館。

王裕霖告訴記者,他看的那個裸體人像彩陶壺,比1974年出土的那個"品相更好,圖案更精美,是真正的國寶"。

記者問貨能否安全帶出青海境內,王裕霖讓記者放心,他會把貨送出青海,保證不出事。於是記者挑了幾件彩陶,並表示有意想要"那兩個更好的",商定第二天驗貨後在甘肅省蘭州市紅固區交錢。

9月7日上午,記者向蘭州市公安局紅固分局報案。中午,王裕霖在向記者交貨時,紅固警方迅捷成功地將其控制。

李水城教授向記者證實,記者在王裕霖的店裡所見的彩陶物件大部分為真品。

收藏家協會成文物倒賣護身符


據村民介紹,這裡私藏倒賣文物在當地已成公開的秘密。有些人花幾百塊錢辦一個收藏協會的會員證,就可以"合法"地收藏陶罐。

在"金剛手"家的牆壁上,貼著一張蘭州彩陶研究會馬家窯文化研究會的會員證書,以證明他是"行內人"。但據村民介紹,這樣的證書很容易弄到,花幾百塊錢誰都可以買一個。
民和縣總堡鄉村民談炳芳也有這樣一個"本本",是青海收藏家協會的會員證,他花300元從民和縣一位退休的老幹部手中辦的。

按照村民的介紹,記者找到青海省收藏協會秘書長楊三有,表示想收藏文物,希望辦個會員證。楊爽快地答應了,讓記者帶兩張身份證複印件和兩張一寸照片去找他,"很快就可以辦",工本費100元,會費一年100元,一般入會辦3年。

楊三有向中國青年報記者介紹,青海省收藏家協會是經青海省民政廳審批、由文化廳的文物局業務指導的民間團體,目前有會員400多人。楊三有說,有了會員證以後,就可以合法收藏國家一級以下文物,協會擔保其合法性,政府部門不會找麻煩。

據介紹,有了會員證,不僅可以個人收藏,會員之間可以交流、轉讓,還可以往外地帶文物,協會可以開具證明,作收藏和交流之用。

楊三有告訴記者,曾經有一個叫李方亞(音)的人,弄了3車貨,讓警方扣住,就是他過去協調,最後放人,東西也順利地拿走了。

問及收藏家協會對民間收藏文物的這種認可是否合法,楊表示,"目前法律法規還不太完善,我們代表民間收藏,是可以的"。

記者諮詢了文物保護專家、中國文物學會的成大林。成大林表示,按照我國《文物法》規定,所有出土文物都歸國家所有,任何個人和民間組織都無權收藏,除非是來自家傳或從正規文物市場購買。民間收藏機構所出具的證明和會員證,並不能表示個人收藏的合法性。"個人收藏的文物是否合法,主要在於文物的來源是否合法,而不在於你是哪個研究會、收藏協會的會員。如果來路是合法的,也不需要會員證來證明。"成大林說。

9月6日上午,記者與楊三有聯繫辦會員證事宜,楊稱他在民和縣,我們見面的地點竟然就是王裕霖的字畫店。後來,記者從王裕霖處得知,他們很熟,楊經常從他這兒拿貨。

被收繳的文物又出現在市場上

9月7日,記者就文物倒賣情況採訪了民和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教導員喬權才。他告訴記者,近年來破獲的文物倒賣案很少,因為"取證相當難,一般很難抓現行"。據他介紹,販賣和購買文物者往往是"人車分離",買貨以後租車運送,即使抓獲後很難認定其罪名。

民和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政工督查室主任郎旭明則告訴記者,這類案件由於"不牽扯哪個人的利益",舉報本身就很少,民間私下販賣一般都不好管。他告訴記者,民和縣近四五年都沒有發生文物倒賣案件。

但記者在民和縣採訪時瞭解到,近年來村民挖掘、販賣陶罐現象卻時有發生。
2007年10月,民和縣總堡鄉的談某就有過一次被處罰的經歷。他向記者介紹說,他花1.8萬元從同鄉寇某處買了5個陶罐。沒想到,就在運回家的路上就被派出所截住,結果被罰款1萬多元,東西也被沒收。

記者還瞭解到,2008年9月19日,村民王某被以涉嫌盜賣文物為由從家中被帶到派出所,家人湊了6000元給派出所才得以釋放;2008年9月 19日,村民李某以倒賣文物被派出所罰款3000元,未出具罰款收據;2008年9月21日,村民關某、李某分別被以涉嫌盜賣文物為由被派出所罰款 4000元和 100元,未出具任何手續。

多名當事人向記者反映,他們被收繳的文物時隔不久後又出現在地下市場上。民和縣的黃某就有過這樣的經歷。他告訴記者,去年春天,他挖出陶罐後,本想出手倒賣,沒想到被村民舉報,派出所將其貨物沒收,並罰款 4000元。但沒想到,今年夏天他在青海省西寧市的古董市場上,竟然看到了他挖的陶罐在出售。"絕對不會看錯,我親手挖的東西,我有印象。"

從民和縣公安局的介紹來看,村民們反映的這些事件並未在公安局立案,那麼,被收繳的文物去向何方了呢?

考古專家們對這種文物被私藏販賣的現象憂心忡忡。"無論任何時期的地下文物都是國家的寶貴財富,文物不可再生,不可複製,對任何文物的盜掘與破壞都是犯罪行為。"李水城教授說,"甘肅青海地區的盜掘彩陶的現象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在國際上影響也很壞,可是各級地方政府對這個問題並未給予足夠重視,這很不應該。應盡快制止和打擊這類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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