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名華裔母親擅自將女兒送回中國,被判坐牢7年。(圖片來源:Pixabay)
【看中國2017年6月22日訊】一名多倫多華裔母親與西人男友分手後把女兒藏在中國,不料她失去監護權,綁架罪成立後被判坐牢7年,女子不服判決上訴,最近被法院駁回。
據加通社報導,上訴法院稱,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去年裁定李春梅(Chun Mei Li,音譯)綁架女兒罪成判決合理,因她拒絕把女兒從中國帶回加拿大,也不告訴任何人孩子的下落以及她是否安全。法官認為,7年有期徒刑對她來說是合理的懲罰。
法庭文件顯示,李春梅從中國移民加拿大後與同居男友拉薩杜斯特(Seyed Rezadoust)生下女兒M後兩人分手,男方此後參與照顧女兒。2010年12月,李春梅在沒有通知前男友的情況下將7歲女兒帶往中國,後來她獨自返回加拿大。
拉薩杜斯特報警稱女兒失蹤,但李春梅反而對他提出幾項刑事指控,導致他遭警方檢控。李春梅又拒絕法院指令將女兒帶返回加拿大,後來李春梅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同時把孩子的監護權判給拉薩杜斯特。
2013年12月,李春梅答應把女兒帶回多倫多,但沒有照做,她假稱有人代為照顧女兒,之後她再被指控綁架兒童。
上訴法庭稱,這個案子的審理過程具有挑戰性,李春梅起初拒絕參與審判,後來變的有暴力傾向。她曾在法庭上大聲侮辱檢控官和法庭指派的律師,終被趕出法庭,在另一房間通過視頻觀看審理程序。
失蹤人口數據網(missingpersonsdata.com)發布的尋人啟事。(網站截圖)
李春梅上訴時指審訊程序不合法,並再次指控孩子的父親是恐怖份子。她還提出多項指控,如證人做偽證、司法人員行為不當和妨礙司法公正。
上訴法院表示,李春梅的這些指控缺乏證據,裁定維持原判。李春梅的女兒生於多倫多,目前已14歲,上訴法院稱她至今仍下落不明。
責任編輯: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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