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神傳的,所以能保持那種狀態不走樣時便是真正的文化。
它是神性的體現:超脫、純淨、深具穿透力。是凡傳世之作,都帶有傳達神的旨意、展現神的光芒之象。神話,是最接近的一種了,它們是曾經發生過的人神共存時的真實記錄,故而源遠流長,傳到現在,到了後來,人已無法接觸到神,但因為生命是從上面--神的世界掉下來的,有那種與生俱來的神性,雖在迷中也還是有一些所謂千古絕唱。譬如:「對酒當歌,人生幾何?」、「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皆因觸及生命何去何從這一命題,也觸及了迷中生命的尚存的一絲神性的清醒,卻又苦於上天無路,故而傳世。因為這是迷中生命永恆的主題:我從哪裡來,我歸何處去,我是誰?後來的人越來越迷,為名利所累,對此亂加理解,因無道,亦讀不出道心來了。所以是凡傳世的文化,皆帶神性一面的內涵,閃爍那一面的真知灼見。這在中國文化中很常見,如「精神」,什麼是「精神」?不就是人那神之「精」嘛!再如形容作品有:「神來之筆」、「傳神」等等。
再後來,人心越來越敗壞,神性的光芒漸暗,就開始了講究技巧,在情中沉浮,執著。變異了神傳的文化,摻進了人的東西,傳世之作越來越少,即使有,也脫離不了神,卻是靠著用人心去想像神,把神人情化,才有底氣,稱為藝術加工。如牛郎織女的傳說,等等。再後來「孔雀東南飛」、「梁祝」之類就得靠神力,來個死後化成鳥兒、蝴蝶之類。因為內心尚存那麼一點「神往」,所以才有價值流傳。但人們哪裡知道呢?以為是情發揮到了極至便是藝術,或有了流芳於世的生命力。
真正的文化,就是神傳的,不走樣就純、就好,超越人的層次。所以人不能創造文化,最多是模仿罷了。
古往今來,人們追求「傳神」之作,追尋「境界」,其實返本歸真就是人生的最高境界,生命的最大動力。在這種境界下的作品必然帶著神性或生命昇華的軌跡,只是層次有所不同,純度不一樣。人都具「神性」那一面,作品觸及到了人的這一部份,就會產生共鳴、喚醒善念,從而昇華,低到感官。因此,才會有「三月不知肉味」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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