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家女被輪姦不滿法院判決 舍命揭出司法黑幕

發表:2007-01-09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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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慘遭輪姦

王芬芬,1987年出生於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隨著時間的增長,父母又給她帶來一個弟弟,一個妹妹。由於農村一年到頭收入微薄,聰明伶俐的她十分理解父母的艱辛,決定放棄自己的學業,出外打工供養弟妹上學。這一年她剛滿15歲。

父親看著她貼滿牆壁的獎狀,蹲在門檻上唉聲嘆氣。考慮到一家人生活的窘境,母親含著眼淚答應了她的要求。

不久,她憑著姣好的容貌和亭亭玉立的身材應聘到商丘市天宇賓館做服務員。為了提高自身素質,在工作之餘她刻苦學習電腦知識,之後迷上了上網聊天。2003年3月,她在網上結識了當時在商丘市光輝物業管理公司府前花園管理處工作的梁坤。

2003年8月29日下午4點,她正在休班,接到梁坤約她上網的電話後,便和梁坤及梁坤的朋友張輝去網吧玩遊戲。玩到晚上,梁坤提議去吃飯。他們在超市買了一件啤酒和一些熟食後,去了梁坤女友租住的家。

幾杯啤酒下肚,梁坤便對她動手動腳,見狀她起身要走。張輝忙陪不是,將她挽留下來。之後,梁坤、張輝悄悄商量:「咱們‘辦’了她!」

她被強行輪姦了。

無法接受事實的她,號啕大哭後想到了報案。這一念頭在她心中閃過時,她嚇了一跳:「報案就等於把這件事公開,從今以後自己面臨的是被人瞧不起。但不報案,豈不便宜了兩個惡棍?」

冷靜思考後,她毅然走進了商丘市梁園公安分局。梁園公安分局民警很快將梁坤、張輝抓獲。面對公安人員的訊問,梁坤、張輝供訴了整個作案經過。

原以為惡人遭到了懲罰,事情就這樣可以了結了。她傷心之餘也感到些許慰藉。可張輝的父親張有民在第二天就找到了她,拿出兩萬元錢作為賠償要私了。倔強的她拒絕了。張有民隨即惡狠狠甩下一句話:「我不相信,你一個小小打工妹能翻了天?你要識趣的話,就把錢接了,不然的話,你錢得不到,我兒子也判不了刑!如果不相信,你就等法院判決吧!」

不公正的判決

2004年5月13日,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的結果令她難以相信,梁坤、張輝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拿到判決書的她再次號啕大哭。現在,她終於明白了張輝父親的「本事」!

哭夠了,擦乾眼淚,她告訴自己「要討回公道」。

在梁園區檢察院,她的哭訴,根本沒有引起人們的關注。她從一個科室走進另一個科室,遭受一雙又一雙白眼。她的心像撕裂一般難受。

最後,她隻身闖進起訴科科長王洪衛的辦公室。面對身穿檢察制服的起訴科長,她問:「這樣的判決和沒有判決有何區別?」王洪衛回答:「小孩子,你懂什麼?我們執法是要講證據的,現在證據證言中很難認定是輪姦還是強姦。你所受的傷害,被告人家裡會給你補償的。」

聞聽此言,她十分愕然。金錢真的能「擺平」輪姦大案嗎?她更想不通,眼前這位起訴科科長的口氣為何與張輝家人的口氣那麼相同?

「我不同意如此判決,我強烈要求人民檢察院抗訴!」她幾乎跪在地上哀求,但遭到了區檢察院的拒絕。

心灰意冷的她想到了死,當拿起農藥準備喝下去時,想到了家中含辛茹苦的父母,想到了等她掙學費的弟妹。「我不能死,我才16歲,如果我不明不白的死了,惡人就要逍遙法外。我要討回公道,將他們繩之以法!」

但一個弱女子又能去哪裡尋求公正?就在她愁眉不展時,一個朋友告訴她去諮詢律師。律師看了判決書後,拍案而起。但是,第二天這位律師就改口了:「這個官司不好辦呀,張輝的父親在梁園區人大上班,關係網挺複雜的。你要打這個官司,就要和司法機關較勁。」

聽了律師一席話,她猶如萬箭穿心:「難道就這樣算了不成?」冷靜過後,倔強的她選擇了自己去討回公道。

艱難的上訪

她把判決書複印了十多份並寫了一封控訴信,寄給了商丘市紀委、商丘市人大及河南省紀委、河南省人大。

控訴信寄出後沒幾天,便遭到陌生電話的恐嚇:「你真是自不量力,竟敢太歲頭上動土!」後來,她又聽說梁坤、張輝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逃走了。

2004年12月,苦等半年沒有結果後,她決定請假去鄭州上告。

那天,她剛上列車,一名魁梧的男子便找到她,以一種不容商量的口吻讓她下車,接著又過來三四名男子,強行逼她下車。她仍然拒絕,讓她下車的人臨走時又告訴她:「王芬芬,你如果要亂來,你可活著出不去鄭州!」

列車駛離了商丘,進入夜幕。莫名的恐懼襲上她的心頭。那夜,她的手機響個不停,有人勸她識時務者為俊傑,也有人威脅她列車到不了鄭州就將她「做」了。這些話深深刺痛了她的心。

一位乘警瞭解事情真相後對她說:「王芬芬,你在我們列車上是絕對安全的。」周圍鋪位的旅客們也紛紛爬起來,要保護她的安全……

列車駛入鄭州站,還沒停穩,那位乘警就護送她下車。可是第二天,跟蹤者還是出現了。她幾經周折甩掉跟蹤者,趕到了省信訪辦……

從鄭州返回的第二天,張輝的父親張有民來到她工作的酒店,請老闆幫忙做她的工作,他們願意出10萬元擺平此事。酒店老闆見張家如此「出血」,拍著胸脯保證說肯定能行。當天,老闆就將她叫到辦公室,好言相勸。這一次,她還是選擇了拒絕。

氣急敗壞的老闆甩下一句「這事我不管了,我的廟小,供不起你這尊菩薩,你另謀高就」的話後匆匆離去。而她昂頭走出了那家酒店。

就在她收拾東西準備再次赴鄭州上訪時,她的手機響了,傳來父親蒼老的聲音:「傻閨女,酒店老闆都跟我說了,你一定受了不少苦,你怎麼不和爸爸媽媽說一聲?」王芬芬哇的一聲哭出來,這一年多來的委屈此刻全都爆發了出來:「爸爸,我一定要讓壞蛋受到報應。」

「好閨女,爸陪你到鄭州上訪!」這位老實巴交的莊稼漢咬破手指,在控訴信上寫下了「冤枉」兩個大字。

2004年12月25日,她和父親一起帶著舉報材料來到河南省紀委、河南省人大。當他們把舉報材料交到工作人員手上時,工作人員讓他們回去等消息。

為了等結果,她讓父親先回家,自己在鄭州一家酒店應聘當了服務員。沒過多久,這裡的人就知道了她被輪姦的事。她受不了別人背後的指點,換了工作單位。在新單位幹了一個月,老闆勸她不要告了,如果答應可以給她15萬了事。這次,她狠狠瞪了老闆一眼,連工資也沒領就離開了那家公司。

身心疲憊的她終於病倒了。住院的第二天,張輝父親便趕到病房,要她停止上告,說「錢的事情好商量」。

從鄭州返回老家,她發現有人一路跟蹤。剛進家門,家裡的電話響起,話筒裡傳出一個陌生的聲音:「王芬芬,你再四處亂告狀,小心你一家老小的性命!」

從那以後,她隔三岔五地接到陌生人的電話,每次都是惡狠狠的威脅。那段時間,她整夜整夜地失眠,每次從噩夢中驚醒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門窗關好了沒有。白天,她很少外出,一個人關在屋裡,黯然落淚。

不久,她的舉報信受到了河南省政法委的重視,舉報信轉到了商丘市政法委,商丘市政法委立即將信轉到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嚴肅處理。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十分重視,立即到梁園區人民法院調取案卷,發現確屬判決錯誤,於2005年10月18日作出再審的決定。

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很快組成合議庭,於2006年2月27日不公開審理了此案,當庭以原審被告人梁坤犯輪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因為張輝外逃沒有被宣判。

8名司法人員落馬

官司贏了,可她高興不起來。她想,雖然將梁坤重新定了罪,為什麼原審和再審的結果差距這麼大?這裡面肯定藏著「貓膩兒」。她決心要撕開這個內幕。

不久,又有人找上門來,軟中帶硬地說:「你的冤案平反了,可不能再亂來了!」她沒有理會。



她把自己的冤案寫成文章,請人幫忙登錄在了國內各大網站。許多網友都同情她的遭遇,並支持她接著將官司打下去。

可沒過幾天,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讓她膽戰心驚!那天,她約好和一位律師見面,剛出家門就被一個無牌照的摩托車撞倒。她清楚地聽到騎摩托車的中年男人說:「你想找死,很容易呀!」

在家躺了三天,哭了三天。最後,她連夜寫下血書,上書河南省政法委。此時,原河南省副省長李新民新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這位政法委書記看到她沾滿血淚的控訴信後,要求有關部門徹底清查此案。

商丘市委、市政府連夜召開緊急會議,並成立了專案組,限期結案。通過偵查,這起司法腐敗案很快露出了真相。

原來,2003年,張輝的父親張有民知道兒子「犯事」後,急忙找到商丘市梁園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黑佔。這位黑主任知道張有民兒子犯的「事」不小,表示無能為力。張有民見狀當即跪在地上,聲稱不答應幫忙就不起來。黑主任動了惻隱之心,讓張有民找他的弟弟黑震東,黑震東是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檢察院批捕科的內勤,讓他從中週旋。

在黑震東的介紹下,張有民找到了王洪衛,王洪衛是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檢察院公訴科的科長。一聽說是人大常委會主任黑佔介紹來的,王洪衛當即指定起訴科的李傑作為本案的承辦人,把張有民介紹給了李傑,讓張有民以後找李傑聯繫,並對李傑說這是黑主任打招呼的案件,好好操作。

張有民怕李傑不保險,又打通關節,專門找到了主管起訴科的副檢察長李冠偉,要求對張輝不起訴。得到好處的李副檢察長,和手下開了個碰頭會,設法為犯罪嫌疑人開脫罪責。他們計畫一番後便把此案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要求補充偵查。在補充偵查期間,他們讓張有民通過關係聯繫上張輝,讓他翻供。

張有民很快用錢俘虜了一名公安民警朱彥波。朱彥波將張有民寫的紙條交給了關在拘留所的張輝、梁坤。很快,張輝在補充偵查階段翻了供,說他肩上的傷是女朋友劉明咬的,根本不是王芬芬咬的。在張有民的教唆下,最終促使劉明做了偽證。

張有民搞定了檢察院,黑佔又給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的副院長梁治國打了電話,希望他能對案件照顧,盡量判緩刑。梁治國吩咐刑庭庭長劉傑,讓他盡量照顧。

梁治國為了保險,要求黑佔給他寫一張紙條。黑佔在紙上寫下了「請酌情處理」四個字。拿到紙條後的梁治國指示劉傑判張輝緩刑。就這樣,這出法律鬧劇誕生了。

根據商丘市政法委意見,商丘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偵查局成立專案組。

2006年5月14日,李冠偉、王洪衛、李傑、梁治國、劉傑因涉嫌徇私枉法、受賄被逮捕。張有民因涉嫌行賄、妨害作證被逮捕。朱彥波涉嫌通風報信被逮捕。而人大常委會主任黑佔被開除公職、黨籍。

2006年8月19日,商丘市睢縣人民法院對這些人分別進行了審理。2006年9月4日,睢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李冠偉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二年執行;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判處王洪衛有期徒刑4年;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李傑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二年執行;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梁治國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二年執行;以徇私枉法罪判處劉傑拘役5個月;以行賄罪、妨害作證罪判處張有民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以幫助犯罪份子逃避處罰罪判處朱彥波拘役四個月。

而拉開這起徇私案件帷幕的主因人——張輝,目前還在潛逃中。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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