谍影重重? 港府拒引渡美国逃犯身分涉及“国家利益”(图)

作者:钟灵 发表:2018-05-3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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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去年,在北京的要求下,拒绝了一宗美国移交逃犯的申请,更将逃犯“释放”后转至北京当局手上、由北京政府实行“监管”。港媒综合各方消息,发现罪犯身分竟与香港前高官何志平涉贿一案有关。
港府去年在北京的要求下,拒绝了一宗美国移交逃犯的申请,更将逃犯“释放”后转至北京当局手上、由北京政府实行“监管”。港媒综合各方消息,发现罪犯身分竟与香港前高官何志平涉贿一案有关。(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18年5月31日讯】(看中国记者钟灵综合报导)日前美国国务院向国会提交最新一份《香港政策法报告》,报告中除了批评北京不断淡化香港高度自治外,更披露了特首林郑月娥去年,在北京的要求下,拒绝了一宗美国移交逃犯的申请,更将逃犯“释放”后转至北京当局手上、由北京政府实行“监管”。港媒综合各方消息,拼凑出有关罪犯的真实身分,竟与香港前高官何志平涉贿一案有关。

《香港01》报导,从前高官何志平涉贿案中控方曾引述的文件发现,一名名为Iat Hong的28岁澳门永久性居民,连同另外2人2016年骇入了一所总部设于纽约的律师事务所的内联网,并从中偷取了多家上市公司的信息,包括上市合拼及收购等消息。随后Iat Hong以有关资料勒索该律师事务所,并以此获得了300万美元的非法利润,其后被美国当局发现。

由于Iat Hong在澳门犯案(在澳门骇入了律师事务所的内联网),但澳门与美国之间并无引渡条例,美国政府无法采取行动拘捕Iat Hong。直到其后该男子入境香港,因香港与美国签订了引渡协议,美国当局于是通知港府要求拘捕该名罪犯。香港当局采取了执法行动并捕获疑犯,美方经历长时间及繁复的引渡申请,但港府却未有按美国当局请求将罪犯送往美国,反而在北京的要求下将罪犯“释放”后转至北京当局手上、由北京政府实行“监管”。

根据港美双方之间的引渡协议,如果引渡人士身分或事件“涉及国家安全和重要利益”,就可以拒绝移送罪犯的要求,而因香港并非国家,因此如果“中国政府认为事件涉及国家重要利益”,港方就可以不进行移送。

何以一宗骇侵事件涉及“国家利益”?从中方外交部及港府的回应,这个说法得到了证实。港府发言人昨日表明,港美之间的引渡协议“在某些情况下特区政府不一定根据请求方的要求作处理”;中方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昨日亦指,“香港事务属中国内政,外国无权干涉”。

《明报》报导,涉事罪犯除了澳门居民Iat Hong外,还有中国长沙的Bo Zheng(30岁)和澳门居民Chin Hung(50岁)。3人正在美国被控内幕交易、合谋入侵电脑等13项罪行。据美国控方指出,3人身分本为证券交易员,自2014年4月起,透过窃取律师事务所的个别员工资料,从事务所的合伙人电邮中窃取有关资讯。至于为何3人案件会涉及何志平案,有待进一步调查。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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